教区小组举办讲座 回应性别承认咨询 要求延长咨询期
(本报讯)香港教区「回应政府『性别承认咨询』工作小组」九月三十日假坚道的明爱公众会堂举办讲座,与教会人士和学校代表探讨信仰对性别认同的看法。
工作小组主席夏志诚辅理主教表示,教区促请当局把咨询期延长至明年三月底或之后。他表示当谅解和关怀具性别认同障碍的人士,但不赞成立法确立性别认同制度。
夏志诚辅理主教指性别承认此议题影响深远,他期望教徒了解相关的信仰立场及咨询内容,好能思考如何作响应。
夏主教说,政府推出咨询文件后,教区八月成立工作小组跟进。他认为,政府在咨询期内较少主动举办简介会,社会上的讨论亦不多。
他表示,当局在处理意见书时会同时考虑意见书的质和量,故此他期望教徒多了解相关事宜以作响应。
谈到信仰对性别承认的看法,伦理神学教授吴智勋神父指出,基督徒相信天主创造时赋予人性别,每个人应要接受其性别。
吴神父指部份人因着种种原因而未能接受自己的性别,其中有人选择诉诸变性手术,然而,「信仰反对人自残身体,强调应予爱护,不赞成伤害自己」,教会对此有清晰的立场;而变性人亦不能生育。
对于教宗去年十月牧访格鲁吉亚时提到「性别理论」影响婚姻观念与今日社会的意识型态,夏主教认为,基督徒应同情在性别认同上有困难的人,但不是要接受「性别理论」,即由自己选择后天成为男或女,或认同可以有宽阔的「性别光谱」。
此外,讲座前半部由政府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成员张达明律师讲解咨询文件重点,小组旨在研究和响应当局咨询;政府咨询期至十月底结束。(朗)
上述教区简介会数据,见教区网站:catholic.org.hk
性别承认公众咨询摘要
政府成立的性别承认跨部门工作小组六月二十三日发表关于性别承认的咨询文件,并就性别承认议题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
公众咨询定于十月三十一日结束。是次工作小组的工作分为两部份,分别为性别承认和性别承认后的事宜。就第一部份的性别承认方面,工作小组探讨了在香港及海外与跨性别人士或变性人士有关的事宜。
咨询公众意见的议题包括:
应否在香港设立性别承认制度;
申请性别承认的人所需符合的资格准则(这可能包括居港年期、年龄下限、婚姻状况及该人以重置的、后天取得的或属意的性别生活的年期等规定);以及
性别承认的程序(包括医学上及证据方面的规定、哪类型的主管当局有权决定性别承认的申请、应否承认外国就性别承认所作的决定等)。
工作小组分析公众咨询结果后将进行第二部份研究,探讨若在香港设立性别承认制度,将对现行法律和措施可能衍生的影响。
小组发言人说:「性别承认涉及法律、医疗、社会和人权议题,复杂和具争议性,亦可能涉及广泛的政策影响。海外的发展显示,不同的司法管辖区对这些议题采取不同的处理方法。」
目前,香港并无法例让一个人承认其重置的、后天取得的或属意的性别。法律亦没有规定政府部门和私人机构必须接受某人香港身份证上所标示的性别,作为该人的法律性别;目前并无任何机制可让人申请修改其出生证书上的性别,以反映其重置的、后天取得的或属意的性别。
需留意的是诸如同性婚姻、民事伴侣关系及针对性小众等事宜,并不在工作小组研究范围之内。
•取自政府新闻公告
•咨询文件见:www.iwggr.gov.hk/chi/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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