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佣Erwiana涉嫌被雇主严重虐打一事,使香港这个小城市,再次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外国传媒《华尔街日报》、《时代周刊》和《纽约时报》广泛形容外佣是香港的“现代奴隶”。然而,在Erwiana事件发生初期,警方只是将案件列为杂项。如非事件被传媒大篇幅的报导,迫使港府连日高调采取行动,包括派重案组到印尼录取口供。同时,经外佣团体的“提醒”,警方将涉事女雇主列入“观察名单”,因此能及时在机场将之截获。
警务处处长曾伟雄于回应传媒的提问时,表示过去数年每年雇主与外佣间涉及伤人的案件只有约三、四十宗,他强调以数十万在港外佣来看,这比率是非常之低。正如不少市民质疑,为何Erwiana没有报警?如果我们尝试了解现行香港对外佣的措施,便会明白外佣报警后要付出的代价之大,足以令她们打消报警的念头。
这个代价,包括她在报警和失去工作后,将无法支付中介公司庞大的债务。不少外佣一抵达香港,就会被中介公司带去财务公司签下贷款,以偿还在印尼期间的培训费用和中介介绍费,否则她们家乡的亲人将会受到牵连。虽然港府指出贷款公司不在香港,但事实上,香港中介公司在过程中的积极参与,包括阻止佣工在还清贷款前离职、扣起她们的护照、劝阻她们报警等行为。虽然多年来不少服务外佣的团体不断作出投诉和指控,但香港在改善有关问题上仍交白卷。
此外,于一九八七年生效的“两星期条例”亦令外佣举步维艰。在此条例下,无论任何原因,一旦外佣解除合约,她们只有两星期的时间寻找新雇主,否则便要离境;如有劳资诉讼在身,外佣不能工作,只可以在庇护中心等候。
另一个对外佣不利的政策,是于二OO四年实行的强制留宿政策。有关的规定,令外佣基本上是处于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的工作环境中。外佣居住和工作在雇主家中,不但令她们容易失去私隐,增加受到性暴力或是身体/心理虐待的机会。外佣留宿雇主家中,被雇主和舆论看成为“包食包住”;对外佣而言,却是没有休息时间和没有私隐。一旦外佣与雇主出现劳资纠纷,正由于事发地点是在家中,通常都没有其他证人。同时,如外佣有需要与雇主进行诉讼,等待期间,他们在香港根本没有其他容身之所。
最后,即使外佣能“排除万难”,立定决心去报警,但亦要视乎警方处理有关投诉的态度。据外佣团体透露,其中一名曾为Erwiana的雇主工作的外佣Tina,就曾于二O一一年因被同一雇主虐打而向警察报案,但事后警方却没有跟进调查,不了了之。假如当天警方认真对待案件,可能Erwiana就不必受到此等虐待。
由此可见,港府的外佣政策,是有组织地纵容雇主,无视外佣的权利,造成香港社会集体剥削她们。Erwiana的个案,即使只得一宗亦嫌多,在媒体见到遍体鳞伤的她,实在令港人无地自容。香港政府不应视此为单一个案处理,否则“虐佣之都”的臭名,将会持续地紧贴这个所谓的“国际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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