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价一下降,立刻加税”不是阴谋论
最近两次上调成品油消费税都“恰好”赶上了油价下调
12月12日傍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通知,决定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半个小时候后,发改委亦发布通知,宣布将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70元和400元。
按理说,油价下调总是让人欢喜的,但发改委的通知还指出,按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汽、柴油价格每吨本可分别降低670元和640元,但根据抢先一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通知》,汽、柴油消费税每升分别提高0.28元和0.16元,所以两个因素相抵,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少降了500元和240元。
而就在不到15天前,已经涨过一次成品油消费税。那次涨税,也是恰好发生在油价下跌的时候,一涨一跌,当时的油价几乎维持不变。一边下调油价,一边上涨税负,这种时间上的吻合性,让很多人难免对油价下降的诚意产生怀疑。
这种恰好不是巧合,就是“考虑到你们的承受能力”
很多人质疑这两次加税的时机选择,而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则对这种精明毫不讳言。官方表明“这次政策调整,仍选择油价下行时实施,不仅没有因提税导致油价上涨,还实现了提税与降价同步,兼顾了宏观调控需要和社会承受能力。”
据一位财政部前官员透露,趁着降价涨税,是很自然的选择,“可以较少地激起民愤”。由此看来,这已经是有关部门的贴心安排了,消费者居然还不领情?
而之所以在15天内,两次调整成品油消费税,也和“考虑到你们的承受能力”有关。据《经济观察报》的记者透露,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在15天前第一次涨税的时候,提交给发改委的是另一份幅度更大的方案,但发改委不同意,认为消费者接受不了,最后三方利益博弈后达成共识,把涨税分两次完成,“摊派”到最近两次成品油降价的大环境里。
两次加税给出的理由都是环保需要
加税需要理由,这两次加税拉出的大旗都是“为了环保”
根据财政部网站上发布的答记者问稿件,对于“为什么调整成品油消费税”的解释是“我国的消费税不是普遍征收的,仅对部分高耗能、高污染、高消费等特点的消费品征收,对成品油征收消费税,有利于促进资源节约,抑制对能源的过度消费,是国际上比较普遍采用的做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消费税在治理大气污染、促进节能减排方面的调控力度,合理引导消费需求,再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是必要的。”
我们再来看上一次加税的原因。财政部税政司对上一次的解释是,目前一些大中城市空气中的一氧化碳和氮氧化物,主要来自机动车尾气排放,而且中国相当一部分城市受到较大范围、较长时间的严重雾霾天气困扰,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和身体健康。适当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可以促进大气污染治理,减少污染物排放,合理引导消费需求,促进石油资源节约利用。
综合财政部门对两次加税的解释,这两次加税的共同理由都是“通过加税抑制石油消费,达到环保的目的”。财政部前官员还透露了一个有意思的细节,就是这两次加税是有特殊背景的。一个月前,中美两国元首对外突然宣布了各自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行动,中国计划在2030年左右碳排放达到峰值,“绿色发展的承诺需要更严厉的节能减排举措来支撑兑现。”
由此可见,从国内看,最大的政策信号是习总书记已经声明要将APEC蓝持续下去;从国际看,又发布了《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所以环保这面旗帜在任何时候拉出来,理由都很充分。
从现实角度来说,给成品油加税(相当于涨价)确实能起到抑制石油消费的作用,至于抑制的程度,是和加税的幅度有关的。从目前的政策信号看,中国的成品油消费税还远没有到顶,政府能够“上下其手”的空间还很大。
但两轮加税若想让人信服,还有三个问题待解
仅凭一个部门发个文件就能任性加税,让人不服
增加税负是相当重大的公共决策,但在这两轮加税之前,没有见到任何的意见征询,甚至连个听证会都没有。之所以这次财政部可以随心所欲调地增消费税,是因为在我国18个税种中,只有3个通过人大立法。除了个人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和车船税之外,其他15个税种,包括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等主要税种,都是通过财税部门制定,以暂行条例的形式开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八条规定,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和税收制度只能制定法律。税收显然涉及对非国有财产的征收,税收立法应该专属于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虽然人大已经授权了国务院可以进行关于税收的行政制定,但15个税种迟迟不立法,一直用各种暂行条例代替,显然不妥。
只比税负不比福利,更是耍流氓
在这两轮成品油消费税上涨前、后,都有专家学者对两次加税进行过吹风,他们的主要论据就是,相比于国外,中国石油中的税负不仅不重,还很轻。比如财政部就指出,欧盟汽油、柴油中的税负占价格比分别为56%和50%,而即使国内经过两次调整后,这个比例也才达到34%和31%。
体制内学者在鼓吹加税时,只和石油高税负的欧盟比,不和低税负的美国比,这点很有意思。最重要的是,要比就比全了,比税收与福利的对等性,高税收对应高福利,才是理所应当。
就拿欧盟的德国为例,其汽油税负占价格比例约为57%,确实很高了,但据德国媒体报道,德国汽油中收取的税收,最主要的用途就是用于道路建设。根据德国《高速公路养路费法》规定,只对12吨以上的卡车收费,其余车辆一律免费。反观国内,绝大多数的高速公路依然属于收费公路,这就很奇怪了,一边和高福利国家比高税负,另一边又在实践低福利。
最重要的是,既然加税是“为了环保”,那就要确保多收的税确实用于环保
税收的最大问题,并不在于具体收了多少,而是用在了哪里。有记者问财政部税政司原司长刘克崮,那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后的新增收入,都用于哪些方面?刘克崮司长做了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这就像一个池子,有五个进水管,有三个出水管,你在出水管是不可能知道这些水是从哪个进水管里流入的。
这就有问题了,既然两次加税的理由是为了环保,那多收的税金怎么能用“大池子分辨不清水来自哪”进行搪塞呢?此前曾有过因炼油企业亏损,政府将消费税返还企业的先例,这一幕会不会重演?新增税收如果真的用于公共环境治理,明明白白告诉大家花在哪里,相信反对之声一定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