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执笔之时,特首梁振英的施政报告即将出炉,雨伞运动后让我们了解到政改和香港的贫穷和资本垄断问题密不可分。
特区政府自上任以来一直强调“扶贫”为“当务之急”、“重中之重”。梁振英自夸政府扶贫政策成效显著,事实上却是贫富差距愈趋严峻,扶贫委员会以家庭住户入息中位数的一半(中位数收入愈高,金额相应提高)定为贫穷线,却没有针对贫穷人口而实施相关政策和扶贫目标。福利介入前贫穷人数不跌反升,高达一百三十三万六千人,贫穷率达百份之十九点九,平均五人就有一人处于“贫穷线”以下。再者,以量度贫富差距的坚尼系数,香港二○一一年的数字为0.537(比欧美的大城市为高),这反映出情况已非常严峻。
另一边厢,富豪就因为政策鼓励而疯狂累积资本,同时也令库房收入只能依赖狭窄税基,亦令本港产业发展单一在金融和地产。过往,政府常以经常性开支增长过快会出现转盈为亏,耗尽储备的危机,未有扩阔税基和增加税收的举措。而从贫穷以至中收入人士,市民在愈益弹性化、着重金融和服务等第三产业的经济,承受收入不稳饭碗不保的风险愈来愈高。市民除了面对收入不稳,日常生活的消费、租金、交通费、电费等,都受尽垄断性资本的压榨,近年仅有的文化活动、土地空间亦受到私有化及商品化所蚕食。
事实上,税收应是财富再分配、减轻贫富悬殊的最有效策略,因此扶贫要持续得到成效,不单需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还要将贫穷问题放回香港的社会脉络中,透过确立“限富”的概念减贫,如引进累进式利得税、重置遗产税、向投机炒卖而获利丰厚者开征资产增值税或实施大额股息税等,这才是重建劳动价值,全民共享建设社会带来的成果。
《新事》通谕也提及过相关于“限富”的概念:“这不是命令人们,叫他们把他们自己以及他们一家所必要的东西,也分配给别人,甚至也不是叫他们把维持与他地位相称的生活所合理需要的东西如施舍:‘因为任何人都不应过与他地位不相称的生活。’但当必要品既经获得满足之后,一个人的处境既经公平的考察过之后,将剩余的东西施舍给那些贫苦者,却就是一种义务了。”(#19)
施政报告公布在即,希望特区政府面对现实,尽早推行长远扶贫政策及规划,维护各阶层市民的生活保障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