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自由“包括维护每个人选择、信奉及按照自己的良知以个人或团体方式传播信仰的权利,国家有义务藉着公正的法律机制来保护人的这一基本权利。”这是圣座驻联合国常任观察员席尔瓦诺·托马西总主教于9月30日在日内瓦召开的第12届人权理事会常务会议上发表的言论。托马西总主教在发言中提到教宗本笃十六世2008年4月18日在纽约联合国大会上发表的讲话,重申“与宗教相关的权利如果同占优势的世俗思想主义或同绝对占多数的宗教的立场发生矛盾时,就更需要得到保护。”“绝不能限制对宗教自由的完全保障和举行敬礼的自由”,“该当正确看待宗教的社会幅度,即让信徒有可能参与建设社会秩序的工作。”这位圣座常任观察员认为“需要有一种新的思维方式,考虑到全球化的世界中多数社会有所增长的多元化和彼此间的相互联系”,在这种情况下“不容忍的现象越来越多,逐渐损害到每个宗教和信仰的信徒的权利。”占少数的宗教团体“遭到世界的歧视”。托马西总主教认为,传播媒体也能为使“人的尊严和权利”更加受重视作出贡献,但是媒体往往“忽视甚至排斥宗教教义”。托马西总主教指出,传播媒体“该当避免在文字和画面上有造成分裂的表示,避免中伤人、煽动仇恨和不容忍的情绪和利用弱小的人。”托马西总主教在结束发言时鼓励为对话提出的倡议,这项对话“推动彼此了解、主张宗教、信仰和良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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