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国即将完成代理孕母法案,促进生命运动团体已准备上阵反对代理孕母法案合法化。今年5月泰国国会批准了有关代理孕母最后草案,正等待泰国国王颁布实施。促进生命运动团体泰国副主任桑佩奇(Siranon Sanpetch)神父向亚洲教会(Eglises d’Asie)宣称为了动员良心,打算发起广泛的宣传运动,以唤起大家注意这问题。
在泰国由于“子宫出租”的需求快速增长,代理孕母机构激增,泰国在这方面的法律却付之阙如,立法机构希望透过立法给予在泰国的代理孕母一个法律依据。
泰国现行法令对代理孕母既不反对也不赞成。新的法规并不赞同子宫的买卖,它只同意志愿提供子宫者,并且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植入代理孕母子宫的胚胎必须来自一对已婚夫妇的体内受精或配偶一方的配子与第三者人工受精。
根据桑佩奇神父的看法,这些限制条件是完全不够的。如果一个女人渴望拥有个孩子而不想经历怀孕的过程,从现在起不论以任何理由,即使是最平凡的理由她都可以这样做。桑佩奇神父说:“代理孕母将成为一项工作,和别的工作没两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