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天巴基斯坦宪法第18号修正案开始生效,为国内每个省份的少数派宗教保留四个参议员席位。但是这条法案的生效在基督徒眼中看来却很刺眼,因为在落实 上欠缺透明度和代表性,所有候选人的挑选程序都建立在结党营私和腐败的运作之下;在很多情况下,人选都是交由伊斯兰教政党决定。
根据信仰 通讯社的消息来源指出:“参议员候选人的挑选是政党的权利,而绝大部分的政党都属于伊斯兰教。而且可能沦为纯金钱交易,只要提供百万卢比作为政党献金就能 获得政党提名”。所以获得提名的人永远都是提供最多献金的人,而往往不会是基督徒或印度教徒。除此之外,这种过程也破坏了参议员候选人的“代表性、实质能 力和透明度”,反而助长专制官僚的风气:因为在腐败和结党营私的逻辑下,只有那些想获得政治利益的人才能享有特权,他们才不会顾念少数派宗教团体的权利。 再者,基督徒之间起了一个疑问:在一些地区,像是联邦直辖部落地区(Fata)并不存在少数派宗教团体,那么保留的席位要由谁担任?为什么不采用选举标 准?
巴基斯坦乌尔都语真理电台主任,同时也是巴基斯坦主教团社会传播委员会执行秘书沙克尔神父表示:“政府滥权的问题还在持续发生,在政 治和社会方面伤害基督徒和少数派宗教团体。”巴基斯坦的传播媒体对于像参议员候选人推选的弊病及所有与少数派宗教团体有关的问题都隐而不报,这就是基督徒 公民受到排挤和歧视的证据。沙克尔神父接着说:所有传媒都口径一致,宣称所有在巴基斯坦的少数派宗教信徒都享有完整的权利。事实却非如此。就连记者们谈到 这些问题,像是基督徒受到的压迫苦害,或是少数派宗教信徒的权利被践踏的时候,他们总是受到压力,甚至不再作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