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尔兰近来正在讨论重新修改堕胎的法律,该国主教团婚姻与家庭委员会负责人克里斯托弗·琼斯总主教强调说:“母亲与婴儿的生命都是圣神的”。爱尔兰宪法禁止有意终止妊娠,但是在1992年最高法院通过一项决议后,如果妊娠对母亲的生命构成极大危险,准许合法堕胎。
近 几个月出现的争议发生在萨维塔·哈拉帕那瓦事件之后。去年10月,这位名叫萨维塔的女性在医生拒绝为她施行终止妊娠的手术后,因败血病死在医院。这件事还 引发了司法调查,爱尔兰政府应民众的催促和欧洲人权法院的要求再次展开讨论,以促成一条新的法规。欧洲人权法院认为,在危及母亲生命的情况下,法律应该允 许堕胎。
爱尔兰主教团婚姻与家庭委员会负责人克里斯托弗·琼斯总主教,在一次关于堕胎问题的听证会上向该国国会健康委员会表示,堕胎指的 是“直接或有意杀害未出生婴儿,这是在道义上无法接受”的行为,但是堕胎与“救治母亲生命的医疗介入”不同,后者处于“无其它选择的情况,并且不会直接和 有意杀害未出生的婴儿”。
此外,琼斯总主教还说:“应该尽一起努力挽救母亲和孩子的生命。”《罗马观察报》报道称,琼斯总主教强调,同情、理解和尊重女性应该处在每个讨论的中心地位。
有些人指出,由于爱尔兰禁止堕胎,该国怀孕母亲面临着更大的危险。琼斯总主教认为,这是“完全歪曲真相”的观点,因为数据所表明的恰好相反。总主教建议关于这个问题举行全民公投。
爱尔兰法律既然禁止堕胎,但是并不惩罚那些在国外终止妊娠的女性。据悉,每年大约有4千名爱尔兰女性前往英国或其它欧洲国家施行堕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