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一位女青年遭受性暴力后丧生唤起香港以至国际社会关注。有关注妇女课题的本地机构主管认为,社会须改变风气和教育公众,才能杜绝性暴力。
天主教正义和平委员会执行秘书陈丽娜称,印度事件所引申两性不平等问题,香港社会同样应予反思。谈到本地情况,她说除性暴力外,妇女亦遭受各种形式的暴力,例如媒体扭曲妇女形象、政策上未能公平对待妇女劳工等。
陈丽娜一月二十二日对本报说,“男、女皆按照天主肖像所造,同样平等”,社会应正视妇女的尊严、家庭和工作岗位的贡献。此外,她说社会忽略遭受性侵犯妇女的需要,应关注她们的困难并防治暴力。
关注妇女受性暴力的团体“风雨兰”,总干事王秀容一月十四日以电邮回覆本报称,妇女遭受性暴力与男尊女卑的观念有关,社会须作出适切教育以消除偏见。风雨兰本身支援性暴力受害人及推动公众教育工作。
风雨兰过去两年接获约四千个求助热线,当中只有约二百宗个案有报警求助。王秀容说,女性因性暴力受伤害,她们面对情绪困扰和社会压力,并在法律及司法制度下要承受公众目光及重覆痛苦经历,受到二度创伤。
她说,法庭要使性暴力受害人能勇敢出庭指证,应安排她们以屏风遮敝或视象作供,并把受害人姓名等资料,以文件方式让陪审团传阅。她建议改善现有法例及加强保障性暴力受害人权益。
对于本港近年偷拍案件持续上升,她认为当局应把“偷拍”列入性侵犯的刑事条例,并扩展至私人领域。
另一方面,关心性侵犯犯事者的服务单位“明爱朗天计划:性健康重建服务”计划项目主任江宝祥一月十日指出,若要使侵犯者改变,须帮助他们重建个人价值,定立正确生活目标,以及学习尊重他人。
事实上,性侵犯他人不仅以身试法,亦有可能影响家人,甚至扭曲了个人的价值观,汪宝祥说:“社会以‘侵犯者’、‘施虐者’形容性侵犯者,他们亦形容自己是‘衰风化’;求助者中,大部分对其行为感到歉疚、无耻,同时感到对不起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