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举国震惊又悲伤的厦门公交纵火案发生已经有两天时间了,除了47人在顷刻间死亡、34人仍因伤住院外,许多家庭和亲友也不得不经受这场突如其来的“刑事案件”所造成的丧亲之痛。与此同时,不少的“为什么?”也出现在人们的脑海和各大网络媒体上。就目前曝光的嫌犯陈水总的“自白书”和警方的调查结果看,陈水总是“因自感生活不如意,悲观厌世,而泄愤纵火”的。陈水总的家人也证实说,从3月份开始,陈水总就已经为自己被辖区派出所“少写了一岁”而无法办理社保的事不断上访,但跑了22次派出所都没办成,总是被推来推去。其家人和邻居也谈到了陈水总生活的艰难、个性的古怪和人际关系的障碍等问题。
是的,无论是何种原委,都无法让人同情和认可陈水总的暴行,尤其是他拿无辜百姓的生命来泄愤时,就更令人不齿。然而,这样的悲剧又常常在人类社会中上演——小到夫妻反目拿孩子出气,大到不久前在美国发生的多次校园枪击案,甚至9.11恐怖袭击,虽然严重程度不同,但性质是一样的:都是拿无辜者来为他们所怨恨但却无可奈何的人、机构和国家做替罪羊,以达到泄愤和报复的目的。于是,一幕幕形式不同,但性质相同的悲剧便接连不断地发生了……
包括陈水总在内的亡者已经永远地离开了这个曾让他们或爱或恨的人群和世界,但留给生者的,特别是那些曾与陈水总生活过,打过交道,推托过他上访要求的人们和单位,则是无法回避的问题和责任:你们有没有以自己的冷漠、排斥和推托而将他一步步逼上了加油站和公交车?在如此惨痛的悲剧面前,从整个国家、社会到相关部门、家庭和个人,又有谁是赢家呢?我们不都输得很惨吗?既然如此,今天除了共同来承担这个谁都不想看到的后果,我们还有必要再去找新的“替罪羊”吗?
就在我开始写篇小博文时,原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也正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刘志军和陈水总的生活经历与背景可谓天壤之别,但二人的结局却都被浓重的悲剧色彩所涂染,因他们两人的缘故而受害的人就更多。但倘若更多像刘志军这样的人能在平时多关心像陈水总这样的人的生活需求,许多没有赢家的悲剧不都有可能化作共赢的喜剧吗?可惜的是像刘志军这样“迷信的”的官员,只知道为求自己的“平安”而长期在家烧香拜佛,在办公室里布置“靠山石”,在一些项目的开工竣工时请“大师”选择黄道吉日,却不懂得为普通百姓的基本需求而费些功夫。
但愿这些“佛像”、“靠山石”、“大师”们能在今天的法庭上助刘部长一臂之力,也算“功夫不负有心人”了!不过,我不得不告诉刘部长的是,根据《圣经》的教导,在“最后审判”时,那位“坐在光荣的宝座”上审判万民的君王是既不看僧面也不看佛面的,更不问你曾烧了多少香、拜过多少佛,而只看你曾为“最小的人们”做了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