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马来西亚华人情侣于伊斯兰教斋期在社交网站Facebook发布吃肉骨茶贺开斋的照片,被当局控以煽动等罪名,可能面临高达十五年的徒刑。
据《大马纪事报》七月十八日报道,检察官根据煽动法、影视审查法及刑法起诉该两名非伊斯兰教徒。
马来西亚以伊斯兰教为主要信仰,廿五岁的陈杰毅及廿四岁的李美玲均为公民。他们上周于首都吉隆坡的法院否认控罪。
首席检察官阿卜杜勒.帕泰尔(Abdul Patail)表示,他们上载的内容有可能引起宗教仇恨情绪。下次聆讯将决定他们是否罪成入狱。
据报,陈李二人于七月上载了一幅在路边餐厅笑着用筷子吃肉骨茶的照片,并附有在斋戒月向伊斯兰教徒问好的字句及他们的个人网址。网址内并有几条色情视频。
陈氏在法庭上辩称吃肉骨茶的照片原意是幽默而非侮辱,他并已在一条视频中就其于斋戒月冒犯伊斯兰教徒道歉。
马来西亚总人口三千万,马拉伊斯兰教徒占人口三分之二,华裔人口祇占四份之一。伊斯兰教禁止信徒吃猪肉,但当地华人多信奉佛教或基督教,故不用跟随守斋。
煽动法处罚任何能引起“敌意、蔑视或背叛”政府、司法制度、领袖或不同种族阶级的“言行”。
据报道,首次违反煽动法者可被判入狱三年,但由于这对华裔情侣同时触犯影视审查法及刑法,有可能被判处入狱十五年。
马国现行法制源自英国殖民时代的法律及部分伊斯兰教《古兰经》的教规,视乎地区、司法权及被告的宗教而定。该国的宗教警察会以“幽会”罪名拘捕祇有二人共处一室的未婚男女,而全国都禁止同性恋行为。
二零零九年,伊斯兰教高等法院就一名女信徒到夜店喝啤酒,判处鞭苔六次及罚款一千四百元。被告后来获减刑为三周的社会服务。
【完】来源:《Religion News Service》,天亚社编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