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委员会4月28至5月23日在日内瓦召开第52届会议,期间审核8个成员国呈递的报告,其中包括圣座。其它呈交报告的国家是:乌拉圭、泰国、塞拉利昂、几内亚、黑山、塞浦路斯和立陶宛。
《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于1984年在联合国大会上通过,圣座于2002年以“梵蒂冈城国的身份”加入这公约并于2012年12月提交了最初报告。现在,由圣座驻联合国日内瓦办事处常任观察员托马西总主教率领的代表团,将于5月5日和6日在《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委员会第52届会议上作报告,回答委员会成员的提问。委员会将于5月23日公布“结论性的意见”。
托马西总主教临行前向梵蒂冈电台解释天主教会履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公约》的两个方式。他说:“首先,如同任何一个政府行使权力那样,圣座凭借对梵蒂冈城国独有的司法-法律权限负起这个责任。其次,圣座行使的职权具有精神性质,她的权威来自教会的特殊使命,规劝信友们自愿接受公教信仰原则。”
托马西总主教解释圣座行使的精神权威说,这个权威与政治及司法权力运用的途径和原则有别。有人以为,教宗的权力覆盖整个教会,因此他可以决定教会成员的行为,也可以惩罚他们。其实不然。托马西总主教说:“圣座的权力与世俗权力不同。分布在全世界的教会成员:司铎、主教和平信徒,他们不是梵蒂冈城国的国民,而属于所生活的国家,因此他们与其他国民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文本源自梵蒂冈广播电台网页 http://zh.radiovaticana.va/articolo.asp?c=79626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