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从6月17日起,准许医学协助自杀在加拿大已成为一项法律。继众议院之后,参议院也在未作修改的情况下以44票赞成28票反对的结果通过政府提出的法案。新法律中有些条款为弱势群体和医疗工作者的良心自由提供了保障。其中明确规定:安乐死不适用于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和患有退化性疾病的人。
多伦多总主教柯林斯(Thomas Collins)枢机6月20日发表公告称,上述法律的限制条件并不能令这项法律逃脱道德的反对:法律的倡导者虽然是出于善意,但法律本身依然是将杀人合法化。这些限制条件日后必将被绕过和超越,就像其他已经引入安乐死法律的国家。实际上,加拿大最高法院2015年判决中提出的限制条件已经受到这项法律的支持者的攻击。
枢机表示,加拿大社会现在应该做长期、必要的省思,看看整体丧失对死亡与被杀的基本辨别能力对我们众人意味着什么。再者,我们要意识到把一个人的尊严降低为自我掌控的恶劣后果,因为支持我们尊严的是相互依存而并非个人的自主独立。多伦多总主教也告诫道,人的生命价值不可以减损降低到仅为“功能”。
这些难题需要花时间来解决,但有些事情可以立刻着手。枢机特别指出三点:让所有加拿大人都能享有姑息疗法的服务,现在的比例还不到30%;让舆论知道协助自杀新法律所谓的“医学协助死亡”实际上就是杀人;确保医疗工作者的良心自由得到充分的尊重,不使他们被迫帮助他人自杀。
加拿大关于安乐死的讨论已经持续了数年,2010年的第一次提案被议会否决。之后展开了一系列法律争论,2015年最高法院的宣判是这场争论的高峰。同年安乐死在魁北克省合法化。加拿大主教在各自的教区、堂区分发宣传资料,以广泛的教育行动反对联邦的新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