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社运人士已要求所有政府部门仿效检察总长办公室的做法,废除禁止性少众人士申请担任公职的条款。
检察总长办公室九月初公布的职位招聘中,列明申请人不可有任何「精神疾病」,包括「不正常的性倾向与跨性别人士」。办公室其后让步,使社运人士作出上述呼吁。
印尼国家人权委员会指申请条件属于歧视。办公室接着决定回心转意。
性少众平权倡议团体「我们的声音」的主席对天亚社说:「其他部门都应该跟随检察总长办公室放弃筛选的决定。」
哈托约(Hartoyo)说:「不过现实上,政府会否在知悉求职者的性倾向或者性别后,依然接受性少众人士,我对此没有太大信心。」
他补充,职场中对性少众的歧视仍旧强烈。
对跨性别的天主教徒女士玛米.尤莉(Mami Yuli)来说,检察总长办公室的决定可能是其他政府部门的风向计。
这位「印尼跨性别对话论坛」主席说曾经是遭到某政府部门的歧视受害者。
她说:「检察总长办公室对性少众人士有了更好的了解。这是个突破」
另一个性少众团体「流动彩虹」的秘书长瑞安.科尔巴里(Ryan Korbarri)认为检察总长办公室的让步是迈向正确方向的一步。
他说:「基于大多数部门仍有禁令,性少众很少机会取得政府工作。其中跨性别人士是最受到影响的一群。」
一九四五年的《宪法》保障了每位印尼公民享有工作的权利。科尔巴里说:「不过,政府自身却未能为性少众给予这个权利。这是公然的歧视。」
人权监察的印尼研究员安德肋.哈索诺(Andreas Harsono)亦说,检察总长的办公室是首个政府部门对性少众释出善意。
他说:「这值得赞许,虽然他们政策的真正落实有待监察。」
检察总长办公室的发言人尤尼.达鲁(Yuni Daru)指,起初列明了拒绝性少众的要求,是因为办公室错误定认为他们未能够达到职位所需的决断力。
达鲁说:「他们在这工作中会面对如谋杀和贪污的案件,为此办公室需要有决断力的人员。」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Indonesian LGBT people receive government employment bo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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