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地方环境质量监测弄虚作假,山西临汾出现大气环境质量造假窝案”,9日上午,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时,指出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上述问题。
在5月召开的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是重中之重,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由栗战书担任组长。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曾被称为“史上最严”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栗战书表示,通过这次“法律巡视”发现,全社会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的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依法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不过,执法检查中也发现一系列问题。
20多个地区被点名曝光
栗战书表示,执法检查发现,当前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过程中存在6个方面、15个主要问题,包括结构性污染问题较为突出,部分配套法规和标准制定工作滞后,重点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不够有力等。谈到这些问题时,超过20个以上地区被点名曝光。
栗战书表示,对于这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突出违法问题,要纳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范畴,落实法律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栗战书分析,“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关键是一些地方和部门没有正确处理好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没有全面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
9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组审议报告时,郑功成等委员评价说,跟以往的执法检查报告相比,本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采用了大量具体案例和现场图片,“过去的执法检查大多是总体情况强调多,具体情况介绍少,更鲜见点到地方与企业的名称,实际上是照顾了执法检查对象的面子,却弱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权威性与威慑力”。
“加开”的重要会议
9日召开的常委会,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与6月22日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仅相隔17天。
6月22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栗战书提到:“计划在7月上旬加开一次常委会会议,专题审议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报告和相关决议草案”。
按照惯例,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会期一般都选在双月举行。不过,也有例外,有时也会针对一些大事加开会议。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在5年间,加开了两次常委会会议:一次是今年1月29日至30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这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提请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的议案和宪法修正案草案,决定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另一次是2016年9月13日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针对辽宁拉票贿选案,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关于成立辽宁省十二届人大七次会议筹备组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