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驻联合国常任观察员弗朗西斯·朱利克特总主教10月13日在联合国第65届大会上发言,强调法治为促进民族与国家的发展、和平及安全是一个基础。他说,人的智慧、对自然和历史的了解和无条件地尊重人的尊严,这项结合使人有能力颁布公正的法律,使这些法律为人类大家庭服务并保护人类的公益。朱利克特总主教提醒人们,不过,法律不单纯是司法决定的结果,也该包含自然道德法,这个法律不是别的,就是对人性尊严的一切社会后果予以承认。因此,无论国家还是国际上的立法和司法机构都该注意到这一普遍真理。然而,立法和司法机构今天过于欠缺思考他们工作的这一必要环节,仅集中在凭经验对人为环境的感知和有关法律建立及执行的程序问题上。对法律持的这种实证主义和功利主义观点,为将私利或个人愿望定为法律培养了土壤,而所制定的法律又与从社会责任而来的义务背道而驰。其结果只是为法律而设立法律,而非真正的法治。
在国际方面,朱利克特总主教称赞国际机构为肯定劳工和移民的权利以及为促进各国间的了解而设立更公正的全球秩序作出的贡献。为此,朱利克特总主教告诫国际社会为改革主要的多边金融机构的委托权而继续工作,这些机构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和新成立的金融稳定委员会。这位圣座的代表祝愿所有国家能公平参与世界金融的管理,并且在金融机构和联合国大会之间有更多的联系。
谈到国家内部的生活,朱利克特总主教惋惜地提到贪污、社会政治不稳定、缺少资源令许多国家在行使令人满意的司法机制上受到阻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