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宗方济各6月24日颁布一道手谕,成立“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性质和目的,是使教宗方济各更透彻地了解宗教事业机构的法律地位,从而使该机构更好地“相称”于“宗座的普世使命”。圣座国务院6月26日发公告,解释了“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的组织结构和权力范围。
“使福音原则渗入经济金融领域”,这是新成立的“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在教宗的手谕中,开门见山地指出了这一“愿望”,并再次提出本笃十六世的“邀请”。教宗方济各在手谕中提到,梵蒂冈宗教事业机构于1990年由真福若望保禄二世授予法人资格;现今,“鉴于辅佐圣座的各项机构有必要进行改革”,听取了“几位枢机、主教团弟兄们,以及其他合作者的意见”,“我们决定成立‘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以便收集宗教事业机构在法律地位和各项活动方面的准确信息,为使该机构更好地相称于宗座的普世使命”。
圣座新闻室主任隆巴尔迪神父为此向记者解释说,“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广泛”。委员会的任务是收集宗教事业机构的运营情况,并将结果及时呈交圣父。与此同时,宗教事业机构将“按照1990年使其成立的教宗手谕继续运作,除非圣父作出其它规定”。
圣座国务院的公告还说,圣座关于宗教事业机构工作汇报委员会由五人组成,“即日便展开工作”。教宗方济各任命拉菲尔·法里纳(Raffaele Farina)枢机为委员会主席;让·路易斯·皮埃尔·托朗(Jean-Louis Pierre Tauran)枢机和玛丽·安·葛兰登(Mary Ann Glendon)教授为委员会成员;彼得·布赖恩·韦尔斯(Peter Bryan Wells)蒙席为秘书;胡安·依纳爵·阿列塔主教(Juan Ignacio Arrieta)负责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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