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最高法院日前正召开全体大会,出席会议的50多位成员于11月8日上午集体觐见了教宗方济各,聆听他的教导。教宗在谈话中将耶稣善牧的画像作为教会执法人员的典范,他尤其对婚姻无效的诉讼案件以及圣座最高法院执法人员肩负的“婚姻辩护人”角色,作出几项指示。
教宗表示,在教会中行使司法职权的人,不能以盖盖橡皮图章这种不在乎的态度做这项工作。要是涉及到如婚姻无效这样复杂微妙的诉讼案件时,就更不能玩忽职守。教宗强调了圣座最高法院成员作为“婚姻的辩护人”,在婚姻无效的诉讼案件中起到的“重要作用”。婚姻辩护人所从事的服务也是圣座最高法院本届大会讨论的课题,为此教宗对他们重视这个问题表示赞赏。
教宗说:“重视婚姻辩护人的职责当然恰当,因为他的临在和介入为整个诉讼案件的进展是必须的。同样,他也必须本着尊重真理的态度,提供有助于维护婚姻的各项证据、抗辩、请愿和上诉。”
教宗在此机会提到圣座最高法院颁布的«婚姻的尊严»训令,这道训令描述了婚姻的辩护人在精神上无行为能力的婚姻无效个案中,所能起的作用,因为在一些法院中,对这种诉讼案件只以无效为唯一的判决。教宗为此指出:“善尽职责的婚姻辩护人不能仅限于草草地看看公文,也不能作出官僚式和泛泛的答复。他必须凭着自己谨慎入微的工作,设法使教会法典的规定与教会和社会的具体情况达致协调。”
此外,教宗阐明,在婚姻辩护人和审理案件的法官之间,必须寻求一种“彼此尊重和认真对话”的关系。前者不削弱法官的职权,后者却能在婚姻辩护人细致的作为中找出有助于自己工作的因素。教宗也从广义的角度反思了教会执法人员的责任和工作作风,尤其当有些教友要求对自己的身份作出有权威的说明时,教会执法人员更需要在福传的教会和行使司法权的教会行动之间,常保持强烈的关系。教宗说:“司法工作是一项使徒生活义务,它要求在从事这项工作时,凝视弯下腰将迷失和受伤的羊背在肩上的善牧画像。”
文本源自梵蒂冈广播电台网页 http://zh.radiovaticana.va/articolo.asp?c=745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