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国务院寄发通函,请驻各国的圣座使馆告知当地每位主教,从今以后授予教区司铎“蒙席”尊称的将只是“教宗陛下的司铎”,并且这个尊称只授给年龄超过65岁的司铎,不再如过去那样,于35岁以上。然而,主教和在罗马圣部工作的圣职人员将继续享有蒙席尊称。
圣座国务院的通函进一步解释,新规定对担任某些重要职务的神长,如教区主教或副主教,以及在圣部工作的圣职人员无任何变更,他们将继续享有蒙席尊称;对过去已经领受上述尊称的人,也无追溯效力,他们仍继续保持这项尊称。关于授予平信徒教宗勋章的惯例,新规定并未引入新内容。
圣座国务院的通函最后表示,此项规定正是奉行先教宗保禄六世的作法,他于1968年将教会尊称减至3个。教宗方济各持同一路线,将这决定作为结构进一步精简的体现。
文本源自梵蒂冈广播电台网页 http://zh.radiovaticana.va/articolo.asp?c=7619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