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教宗方济各元月22日中午在圣座圣轮法院开始新司法年度之际,接见了全体司法人员。教宗在讲话中强调,在天主所立的家庭与其它任何形式的结合之间,不可存在混淆。教宗邀请圣轮法院谨慎评估有关婚姻圣事的误解,期望教会有关机构为未来的新婚夫妇做好“新慕道”工作。
教宗援引真福保禄六世和庇护十二世两位教宗的有关教导,并提到以家庭为题的最近两届世界主教会议。教宗强调,教会关于家庭的训导并没有改变。“上主赐与我们在过去的两年中召开了以家庭为题的世界主教会议,其间我们本着实际有效的集体领导精神与作风,得以明智地加深分辨。凭着分辩,教会特别向世界指明,在天主所立的家庭与其它任何形式的结合之间不可存在混淆”。
在矫正了教会关于家庭的观点之后,教宗接着指出圣轮法院的两个特性,它除了是“家庭的法院”外,也是“婚姻圣事真理的法院”,而且二者相辅相成。教会能向家庭,尤其是那些因罪过和生活考验而受伤的家庭展示天主的慈悲大爱,宣讲“依照天主的计划,婚姻不可拆散的真理”。
教宗指出,建立在具有不可拆散性的婚姻基础上,家庭是天主和祂的教会为拯救人类的“梦”。婚姻与家庭的使命在于传递生命以及男人和女人的相亲相爱,他们不但在身体上,更能在精神上彼此奉献。
“家庭和教会在不同层面上,藉着传递教会训导,也藉着其固有的相爱和生命的团体特性陪伴人走向人生目标。的确,若家庭大可被称为‘小型教会’,教会便可足以被称作天主的家庭。因此,‘家庭精神’为教会确实是一份宪章,体现和成全基督信仰的宪章。”
教宗承认,在基督徒当中,有些人在爱德的激励下具有坚定、成熟的信仰,另一些人则在信仰上显得“薄弱”,“冷淡”并“遗忘”。虽然如此,根据教会素来的教义,信仰程度并不是婚姻同意的必要条件,只有婚姻本质才会损害婚姻同意。因此,在诉讼程序上应顾及到这一点。
“只有在缺乏信仰培育,对婚姻结合、不可拆散性以及圣事尊严的误解左右了婚姻意愿时,它们才会损害到婚姻同意(参:教会法典1055条)。正因为如此,对婚姻圣事性的误解必须受到极为慎重的评估。”
教宗强调,藉着圣洗圣事,“信仰的习惯”继续奥妙地在人心中起作用,即使人的信德没有得到发展并在心理上似乎不存在。因此,新婚夫妇即使在结婚当时“对天主圆满计划的认识有限”,而在随后的家庭生活中却能“发现造物主及救主天主为他们制定的一切计划”,这样的情况并不少见。因此,教会以新的责任感继续提出婚姻的基本要素:生育和教养子女、夫妻的福祉、结合、不可拆散性,以及圣事性。
教宗最后表示,今天尽管有不少人崇拜朝生暮死及昙花一现的生活模式,婚姻却绝对不只是少数人的理想,而是所有基督徒藉着基督的恩宠都能实现的一种生活。因此,教会所有机构应把做好婚前准备作为牧灵上的当务之急,使之成为一段新慕道旅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