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梵蒂冈城国将于明年2019年6月7日实施新的管理法规。教宗方济各在11月25日基督普世君王节署名并于12月6日公布的手谕中宣布了这项决定。圣座新闻室在发表教宗的手谕时也附带一份注解。
新的管理法规将取代圣若望保禄二世以2000年11月26日手谕所批准,并于2001年2月开始实施的法规。教宗方济各在解释新法规的含义时表示,自他担任伯多禄牧职之初就感到“需要全面重组梵蒂冈城国政府,使其更愈加适应时下需求和教会事业,为罗马教宗在世界上的使命和建立梵蒂冈城国的特殊目的服务,即该城国的性质在于‘确保伯多禄宗座具有绝对和可见的独立’”。
教宗提到依照这项立法改革的三个原则,即合理化、经济化和精简化,以及四个准则,即功效性、透明度、规范一致性和组织灵活性。教宗将这项任务托付于梵蒂冈城国宗座委员会主席兼梵蒂冈城国政府主席贝尔泰罗(Giuseppe Bertello)枢机,并由一个工作委员会从旁协助。
为了配合这些目标,新的管理法规定减少运行机构,除了梵蒂冈天文台作为科学机构保留外,目前9个部门减到7个,即基础设施和服务部、电讯和信息系统部、经济部、安全和民防部、医疗卫生部、博物馆和文化财产部,以及教宗别墅。中央办事处从目前的5个减到2个,保留人事局和司法局。
运行机构的管理人员应以最大程度的责任意识力求达到透明度,为此在城国范围内设立监督与检查单位。这新机构的特定任务为检视法律规则和程序的遵守情况,以及评估上述机构运作的效率和功效。
新法规倾向于一种适中的权力分散,让管理部门或办事处的主管负起责任。这些主管必须力求使每项工作及其成果符合工作目标,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以及资料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