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教宗方济各3月12日在降福大厅接见了梵蒂冈城国法院的司法人员,并在该法院开启第93届司法年度的机会上发表讲话,谈到在司法界中聆听的重要性、正义与慈悲相结合和诉诸司法公正的必要性,以及任命司法人员的准则。
教宗首先谈到教会走上同道偕行的路程,指出“司法界也受邀请”走这条道路,因为在司法事件中每个参与者都必须一起行走,“透过对质、辩论和对证据的细致审查来证实真相”,以致作出“慎重和一致的判决”。这要求“不断地诚恳听取各方提出的论据和论证”。总之,需要“聆听所有人”。
教宗指出接著,诉讼的目的该当是“在尊重相关人的情况下实现正义,同时使展望未来及有助于重新开始的社会和谐得到修复”。此外,“在刑事诉讼中,正义应常与慈悲的诉求相结合,后者则邀请人悔改和宽恕。在这两个极端中存在一种互补性,必须设法取得平衡,认识到若不讲正义的慈悲确实能导致社会秩序瓦解,那么的确‘慈悲是公义的圆满,亦是天主的真理最辉耀的彰显’”(《爱的喜乐》劝谕,311号)。
教宗重申“诉诸公正”的重要性,指出这表明“要考虑具体个案的需求,即特别情况要予以特殊的考虑”,使之“与福音爱德的训诫紧密结合,这是激励教会一切行动的真正原则”。在司法人员的任命上,教宗解释说,在梵蒂冈的体制中,教会法典是“首要的规范和诠释参照的首要准则”。因此,除了“在司法界或包括民事、刑事及行政在内的法庭经验”外,在司法官的队伍中至少有一位应“通晓教会法典”。
另一方面,在梵蒂冈开启的改革进程中,司法人员的工作必定要增加。教宗解释正在进行的改革的必要性说,“一方面,改革旨在符合国际社会在不同领域形成的衡量标准,例如经济领域的准则;另一方面,也顾及教会的需求,使其所有结构适应一种日益福音化的型态”。
教宗最后强调,“除了服事爱的福音美德外,法律和判决必须总是为真理和正义效劳“。鉴于这个观点,“耶稣基督提出的正义并不在于以专业技术来实施的一套规则,而是指引负有责任的人的一种生活态度,首先要求他们致力于个人皈依。这是要求他们在祈祷中恳求和滋养的一种心态,借此我们能履行自己的职责,将法律的公正与慈悲结合在一起。这并非正义的中止,而是它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