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今天(23日)驳回基督教徒的上诉案,维持基督教报纸不能以阿拉(Allah)来称呼上帝的原判,终结这项用词之争在马来西亚所引发的宗教紧张。
阿拉为阿拉伯语中对真主的称呼用语,但马来语中也普遍以它来称呼上帝,马来西亚基督徒这么做已有数百年之久。
2009年马来西亚高等法院裁定,阿拉这个词的使用权不限于穆斯林,并允许以马来文发行的天主教周报“先锋报(The Herald)”使用阿拉这个词来称呼上帝,就像马来西亚境内的许多基督徒这么做已有数百年一样。
但2013年10月14日,马来西亚上诉法庭中的3名穆斯林法官一致通过,推翻2009年高等法院裁定,理由是,阿拉这个词在基督教信仰中并非是不可或缺的,它的使用将会在社会中造成混淆。
天主教会为寻求推翻这项禁令,提出上诉。但马来西亚最高法院今天裁定驳回上诉、维持上诉法庭的判决。
教会辩护律师之一的赛尔瓦拉加(S. Selvarajah)告诉法新社,这是一项全面禁令,非穆斯林都不能使用阿拉一词。
马来西亚拥有2,800万人口,其中六成信奉伊斯兰教,华人比例超过二成五,印度人也有相当比例,基督徒则约占9%。
有关阿拉一词的使用争议,在马来西亚激起宗教紧张,并升高当地少数族群权益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