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编按:教宗方济各四月八日就“在家庭的爱”而颁布了宗座劝谕《爱的喜乐》,天亚社将在系列特稿中,探讨我们报道所涵盖的地区的宗教领袖对劝谕的回应和提问。
一些神学家及教会领袖指出,南亚基督徒仍然是宗教少数群体,教宗最新的劝谕激励教会改变其对这地区越来越多跨宗教婚姻的态度和牧民方向。
印度主教团副秘书长斯德望.亚拉塔拉(Stephen Alathara)神父表示,教宗就婚姻与家庭发表的宗座劝谕《爱的喜乐》提出了一项“重大的挑战”,因为“明显地它特别要求教会对教友与非教友的婚姻,发展一种正面及具人性的取向”。
新劝谕承认,跨宗教婚姻在传教地区“正在上升”。教会成员在伊斯兰教徒占大多数的孟加拉及巴基斯坦、佛教徒居多的斯里兰卡,以及印度教徒为主的印度,都承认他们没有对这方面的数字作出实在的研究,但是从牧民经验中得知,这类婚姻确实正在增加。
文件认为,这种情况“急切需要根据不同社会及文化背景,提供一种有所差别的牧民照顾”。不过,劝谕没有特别谈到任何具体的牧民行动。
印度神学家阿斯特丽.加吉瓦拉(Astrid Gajiwala)专门研究妇女问题,并且是按印度教婚礼嫁予印度教徒的。她认为,教宗的取态是“好的,因为它确认地方主教和牧者的经验及处事的成熟态度”。
孟加拉的赫瓦斯.罗萨里奥(Gervas Rozario)主教解释,他欢迎普世教会认同“我们所面对的问题,而我们更欣赏教宗让地方教会对此作出自己的决定。”
这位拉杰沙希教区主教指出:“让地方教会对这方面的问题寻找解决方法,是符合逻辑的,因为世界各地的文化、社会及种族环境都有所差别。”
担任主教团正义和平委员会主席的罗萨里奥主教指出,孟加拉的天主教徒是保守的,并且对跨宗教婚姻通常采取一种强硬态度,导致出现无法预料的社会争端和排斥。
他说,神父将需要与人合作,帮助他们明暸教宗所作出的呼吁。与信仰其他宗教人士结婚是一种人权,至于那些因为违反教会婚姻法而犯错的人,不应受到排斥,或被褫夺他们参与教会的资格。
孟加拉达卡总教区家庭委员会召集人米涂.帕尔马(Mintu Palma)神父说,在跨宗教婚姻,当丈夫或妻子一方试图凌驾对方、或把一方的宗教强加于另一方时,问题就会出现。
罗萨里奥主教表示,孟加拉的主教将会聚集一起,讨论教宗这份文件,并将会与神职人员、修会会士及教友分享讨论的结果,“以搜集他们的观点,准备一份良好的牧民指引”。
亚拉塔拉神父表示,印度主教也将在主教团的层面讨论这份文件,但是“不可能就这方面的问题提供任何明确的牧民指引,因为在印度各地的民众都有文化上的差异”。
在斯里兰卡,天主教徒与佛教徒结婚率正在上升,并且有其本身的挑战。加勒教区“家庭使徒”主任斯德望.佩雷拉(Stephen Perera)神父举例说,在他教区每年约有七成的婚姻是跨宗教的。
非天主教徒陪伴配偶到教堂的情况不多。在一些情况,他们的子女也不准领洗。这位耶稣会士表示:“妻子是依靠丈夫的,因为后者是家中唯一赚钱养家的人。”
大部分佛教徒的配偶及他们的家人并不认为天主教徒与他们平等,而天主教徒就要视乎配偶是否有这分善意,让他或她实践信仰。
新的牧民愿景
在巴基斯坦为已婚天主教夫妇主持讲座的维克特.塞维拉(Victor Savera)神父指出,教宗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上,提供了一个“新的愿景”及“开放态度”。
不过,这位方济会士并不认为跨宗教婚姻在巴基斯坦社会可以作为一种福传及对话的源头。
他指出:“宗教狂热的普遍使这种可能性完全没有立足之地。只有曾经在外国居住及思想开放或受过教育的家庭,这类婚姻才会成功。在大部分情况,嫁予伊斯兰教徒家庭的基督徒女子得不到尊重和尊严,或实践她们信仰的机会。”
来自印度西部孟买总教区的维珍尼亚.萨尔达尼亚(Virginia Saldanha)表示,面对这类情况的人需要“支援团体”的协助。她说,多年前由亚洲主教团协会主办的一个聚会建议成立这类团体,但是“却没有下文”。
她指出,教会也应该为跨宗教夫妇主办婚前培育课程及准备,以协助他们明白婚姻的意义。
萨尔达尼亚说,但最重要的,“是应该改变对跨宗教婚姻的态度。因为长久以来,我们一直认为它是一些罪恶及负面的事情。当我们以正面态度对待它,自然会出现积极的改变。”
加吉瓦拉支持这种观点。很多天主教徒及教会当局对跨宗教婚姻采取“防范的态度”。她辩称,当这种改变出现,就将会形成一种更正面和受欢迎的态度。
跨宗教婚姻应被视为“圣召”,与一名非天主教徒活出天主教的信仰,并且“建立一个更大的人类社会”。
教会应该从福传的更广阔观念去看跨宗教婚姻。她说,“在这类情况,如果领洗,当然是好的。如果没有领洗,这也没有问题。福传并不经常及必须牵涉到领洗。”
印度神学家科丘纳尼.亚巴郎(Kochurani Abraham)同意这种观点,并且认为“如果婚姻是在宗教的架构内举行,我们会感到高兴,并且接受跨宗教婚姻。”
这类婚姻应该建基于一个更宏观的教会观,她包括全体人类、其他生物及受造物。这位圣心修女会成员指出,如果从这角度看,跨宗教将不是问题,而我们不会强迫人皈依和领洗。
跨宗教对话的原则也可以应用于跨宗教婚姻,把它视为“在一个创造主之下,一种分享信仰的生活”,而不是坚持其他人接受某种信仰。
亚巴郎表示:“如果我们以生活作为起点,教义和神学的各种问题将会消失。”她解释说,挑战在于从生活情况看待人的问题,先于套用教义的成规。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South Asians want clarity in interreligious marriage iss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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