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凯山丰威汉省阿特萨榜同县地方当局勒令当地基督徒放弃宗教信仰,否则将被驱逐出村子。据本社获悉的消息,鉴于地区内基督徒人数激增当局才采取了这一措施,并于九月二十一日召集村民开会时宣布。当地各宗教信徒都参加了这次会议,基督徒当场回绝了命令,并指出他们有权享有老挝宪法保障的宗教自由、宁愿随时被驱逐也决不会背叛基督信仰。
据本社从对外揭露了这一消息的非政府组织“老挝宗教自由人权观察”获悉,老挝许多地方政府官员无视宪法中的这一条。非政府组织邀请万象政府尊重其于二OO九年签署的《公民民事和政治权利公约》等相关国际法准则。公约第十八条规定,“人人有权享受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此项权利包括维持或改变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以及单独或集体、公开或秘密地以礼拜、戒律、实践和教义来表明他的宗教或信仰的自由”。强调任何人都不能强迫他人维持或改变其宗教或信仰自由。
“老挝宗教自由人权观察”呼吁万象政府尊重老挝人民的宗教自由权利、严密监控地方官员践踏公民此类权利的行径、保护老挝的基督徒公民。
(PA)(Agenzia Fides 2013/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