埃及新宪法草案获得通过,申明“沙利亚是一切权利的源泉”原则。但强调,将由宪法法院而不是逊尼派穆斯林最高学府阿尔-阿扎尔大学和接近伊斯兰运动组织的伊斯兰经院对这一原则作出最终裁决。埃及科普特基督教会消息来源向本社证实了这一消息。
十一月三十日星期六,五十名埃及人民宪法大会代表还通过了宪法草案第十一条,即国家保障全体男女公民平等的民事、政治和经济权利;议会中保障女性代表数量。宪法大会已将是否为少数派团体(如基督徒、农民、女性或者青年)划定固定议会议席提交下届议会讨论。
星期六下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宪法大会主席表示新通过的宪法草案共包括了247条,其中42条保留了原宪法内容。
宪法草案中禁止成立宗教党派、保障基督徒和犹太教徒宗教活动自由和建造宗教祈祷场所的自由。埃及将就新宪法草案于明年一月中下旬进行全民公投,但目前其中部分含混不清的内容已经激起了民众抗议。如军队有权将所有冲击军方控制地点、哨卡的人送交军事法庭受审等。
(GV)(Agenzia Fides 2013/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