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讲的是宗教立法问题,为什么要讲这个问题?因为中国的宗教有很多问题,一直解决不了;想用法治的办法,又没有法,所以要谈这个问题。
中国宗教有什么问题呢?一是各种宗教都在发展,新老矛盾也在发展,问题层出不穷,原来的管理体制、管理办法失效了;二是宗教立法长期滞后,宗教领域没有法律,无法可依。结果是信教群众不满意,政府很头疼,国际上还有很多批评。
宗教内部是什么情况?主要是体制内宗教乱象触目惊心,体制外宗教日益发展,膜拜团体兴起,“爱国宗教团体”严重异化,传统宗教管理体制失效,依 靠强力部门的力量处置宗教成为常态。我这里只说国家承认的五大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国家不承认的宗教就不说了。
先看佛、道教。佛、道教的问题主要是管理混乱,腐败丛生。大量收入被个人占有;戒规废弛、假僧假寺;自建佛教景观泛滥成灾;承包寺庙、出租寺庙、寺庙上市,寺庙商业化;种种乱象,匪夷所思。
这是湖南娄底佛协会长、天籁寺住持圆通法师,与小三结婚、挪用寺庙资金、抽逃出资、欠债近千万,被判刑6年。
这是释永修,死了之后留下400万,他女儿为继承遗产走上法庭,这是对佛教的一个极大的嘲讽。
照片上这些人干什么呢?他们在烧香。这个香从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超出想象,人称“天价香”,实际是借教敛财。
这是各地修建的大型佛教人造景观,动辄耗资数亿、十几亿元。为什么要修这么多佛教景观?就是为了钱。
寺庙出租、寺庙承包、寺庙高度商业化、招聘假和尚,我们这里就不展开了。
基督教、天主教不是财务问题、经济问题,是政教关系紧张,矛盾激化。中国基督教内部存在着严重的分裂,分为政府支持的三自爱国教会和政府不认可的家庭教会两大体系。去年浙江强行拆除了1200多个基督教堂的十字架,这种做法导致了严重的政教冲突。
在拆十字架的过程中,信教群众不让拆,地方政府硬要拆,政教关系矛盾激化,群众打出了“维护宪法尊严”的旗帜。
这个照片很有意思。这十几个人是天主教爱国会温州教区的主教和他手下所有的神甫,在温州市政府大楼前面进行抗议。爱国宗教组织向政府公开提出抗议,这是建国以来的第一次。
这是北京基督教守望教会,因为没有聚会场所,走上街头,与政府公开冲突。基督教家庭教会的信徒一直在不断增加,根据一些学者的研究,现在大约有5、6千万。
中国天主教内部也是分裂的,分为政府支持的天主教爱国会和政府不承认的地下教会。天主教的问题是究竟教皇任命的主教是合法的还是政府承认的主教 是合法的?爱国会的一些主教,政府承认,但教皇不承认,认为不合天主教的教会法。另一方面,教皇秘密任命了一批“地下主教”,政府不承认。谁拥有主教任命 权?天主教神职人员应该符合天主教的教会法还是中国政府的法?这在天主教内部是个很实际的问题。
这是中国天主教的一些主教(图略),他们当中有政府承认的、有不承认的;有教皇承认的、有不承认的。在经历了长期激烈的冲突之后,中梵双方探索出来了一个新模式。
这是今年7月份被祝圣的河南安阳教区的张银林主教。张在政府举行的主教祝圣典礼之前,先通报了教皇,教皇同意了,再由政府宣布。这样产生的主教,教皇承认、政府也承认,但中国天主教将来是不是会采用这种模式,现在还不知道。
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既不是经济问题,也不是单纯的政教关系问题,而是宗教问题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是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与宗教、民族、历史和文化的多种矛盾纠缠在一起的表现。
刚才大家看到的这些照片反映了宗教领域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妥善解决,有些矛盾已经白热化、公开化,已经闹到大街上了,难以掩盖了。宗教方面为什么会有这些问题?
首先是观念陈旧。到底应该如何看待宗教和宗教的作用?应该把宗教看成是消极的、积极的还是中性的?很多人在思想上不清楚,还停留在五、六十年代 的“鸦片论”上,一提宗教就害怕。现在虽然不提“鸦片论”了,但观念问题没解决。习总书记说,宗教工作本质上是群众工作,要辩证地看待宗教的作用。但很多 人还是觉得宗教问题“敏感”。
其次是宗教管理体制不适应。我们现在还是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宗教。传统的宗教管理体制是计划经济、以阶级斗争为纲时期制定的,深受前苏联国家控制 宗教模式的影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进入转型时期,社会结构、宗教内部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过去的管理体制严重不适应。但现在的办法不是从管理体制上改 革,实行宗教事务从行政管理到法治管理的转变,而是采用更加严厉的行政手段,包括使用强力部门的力量解决问题,宗教政治化、工具化的倾向更加严重。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是宗教立法缺失,没有宗教法。中国现在大约有3亿 人信仰宗教,宗教方面有各种问题,但我们没有相应的宗教法律,原来的行政管理体制早已失效,宗教问题不能在法治轨道上得到解决,国家到现在为止没有出台宗 教基本法。你有宗教问题到法院吧,对不起,不能立案,因为没有宗教法,法官没法工作。这个问题赵朴初先生在世的时候就讲过。我国宪法36条 专门讲宗教信仰自由,但宪法没有司法化,不能进入司法程序。违宪了怎么办?没有违宪审查机制,也没办法。宪法没有司法化、宗教立法又没有,那么宗教管理方 面有问题怎么办?那就只能用其他东西来代替。行政机关出台了许多行政法规,搞了《宗教事务条例》,用下位法来代替上位法。从法理上说,用下位法来代替上位 法是错误的,不符合宪法原则、不符合《立法法》。国家对规范涉及公民基本权利的问题,应该用法律的形式做出,经过立法机关讨论通过,形成法律。否则太不严 肃。这个问题非常严重,但多年来一直就是这个样子。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显示了全党对依法治国的决心。依法治国首先得有法,没有法,依什么、怎么治?1954年中国第一部宪法就讲到宗教问题。从1954到2015年, 六十年过去了,还没有一部关于宗教的法律,宗教问题怎么办?有人问,党和国家大力强调依法治国、法治国家,为什么不能在法治建设中解决宗教立法缺失的问 题?因为立什么法、如何立法,立一个管理宗教的法还是立一个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开门立法还是闭门立法,这些问题都难以达成共识。宗教管理部门不愿意放 弃权力,放弃利益。如果搞了宗教立法,实行宗教法治,宗教管理部门就没事干了。因此多年来,宗教管理部门一直不提宗教立法。另一方面,宗教管理部门又想强 化自己的权力,就搞了很多宗教行政法规、规章,千方百计把宗教立法变成部门立法,目的就是要把部门利益法律化,维持宗教管理部门的利益。至于用强化行政管 理的手段能否解决中国的宗教问题,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但官方不立法,不等于没有群众不关心宗教立法。2000年,民间开始出现专门研究宗教法治、推动宗教立法的智库。他们召开研讨会,探讨宗教法治问题,呼吁实行宗教法治。
这是2013年民间智库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提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法》(公民建议稿)。这个建议稿被政府宗教管理部门的某些人视为洪水猛兽,害怕的不得了,不许公布。为什么害怕?因为宗教法治、宗教 立法是一场中国宗教管理模式的体制改革,涉及到国家用什么方式、什么办法看待宗教、管理宗教的问题。如果国家对宗教的管理从行政管理体制转变为法治,这个 转变对国家、宗教团体和宗教信仰者来说是极大的好事,但对宗教行政管理部门来说,则是灭顶之灾。所以,如果宗教立法不能强化管理部门的权力,用法律维护部 门利益,宗教管理部门是不会同意宗教立法的。他们最愿意的是维持现状。几十年来,中国没有宗教法,原因很多,最根本的是某些部门担心权力的转移,是利益问 题。
最后我想说,中国的宗教问题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相比,并不是最复杂的。每个国家都有宗教,中国也有,宗教的存在是人类社会的常态,并不可怕。宗教 本身不是问题,怎么对待宗教、管理宗教问题,是很大的问题。今天的中国和我们所处的时代,与六十年前、三十年前相比,有很大的不同。用计划经济、以阶级斗 争为纲时期管理宗教的老办法处理今天的宗教问题,是行不通的。要解决今天中国宗教的问题,只能走法治的道路,实行宗教法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