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党的宗教政策,切实解决低收入宗教界教职人员生活困难问题,4月29日,山东临清市民宗局依照山东省《关于做好我省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经全省性宗教团体认定,并在省宗教局予以备案的生活困难宗教教职人员,每人每月3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严格按照“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准确发放、跟踪问效” 的原则,每半年发放一次。
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费的发放落实,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宗教界人士的关爱之情,切实解决了我市低收入宗教教职人员的实际困难,增进了同宗教界的感情,将对临清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繁荣发展,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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