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教区发字〔2014〕3号
关于撤销天主教江西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的决定及通知
天主教江西教区自九十年代以来,陆续招收修女初学生,恢复善导圣母修女会,为教区牧灵福传事业服务,修会依据《天主教法典》为“教区立案献身生活 会”(法典589条)。时至今日,修会出现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导致修会无法正常运行,经过多次会议讨论,以及征询多方意见,教区主教依据善导圣母会的最 高权力,今慎重决定:撤销天主教江西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修会会员的圣愿自善导圣母会撤销后自动解除,撤销决定自2014年10月20日开始生效。
一、撤销的原因
教区善导圣母修女会自2012年3月开始从南昌搬迁至架桥,开始为期二年的培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聘请海内外诸多的老师专家进行授课,目 的是提高修女们的素质,帮助修女们更好地度圣召的献身生活,为教区的福传事业服务,但2013年培育结束之后,未能达到预期的效果,问题如下:
1、 2013年修会开始恢复以来第一次会长选举,新会长当选之后在分配牧灵福传服务的时候未能达成共识,致使团体分歧严重,无法有效地合作,会长辞职之后,修 会无法开始新的选举,也无法建立修会的领导机构。这样,修会无法正常运转。
2、团体生活是修会生活的核心,为期二年的培育目的就是帮助修女们摈弃因性格、 年龄、地域等方面造成的己见,从而团结互爱,这样能在广大的信友中为福音作活的见证。但修女们在两年的团体生活难以消除长久以来形成的矛盾,无法形成一个 修会团体的核心福音价值。
3、献身的修道生活是圣教会悠久的传统,在历史的长河中实践福音劝谕,为天国作证;修道生活在教会也有很多类型,依据每个人的神 恩选择不同的类型:隐修默观的、使徒的、在俗的、在教会内的、在家庭的……。教区撤销善导圣母修女会是为了帮助每个会员在教会内更自由地寻找自己修道神 恩,可以选择更多的方式去实践天主的召叫,在更大更广的视野中寻找圣召的喜乐,在其他不同类型的修道方式中为福音作见证。
二、撤销善后事宜
1、撤销决定自2014年10月20日开始生效;自动解除圣愿和一切相关的权利和义务。请每个会员在2014年11月20日之前处理进贤 架桥会院的私人物品,逾期未处理的物品教区将视为自动放弃,教区有权处理。
2、请每位会员在2014年11月10日至20日到教区办理撤销手续,领取撤销 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撤销善导圣母修女会的相关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作为标准;并本着教会内爱德原则,教区将为每位会员缴纳养老保险 和医疗保险费用至2015年6月。
4、撤销善导圣母修女会后,每位会员与教区的权利和义务自动解除。
5、撤销善导圣母修女会后,每位会员自由选择未来的方 向:加入其他修会、过世俗的生活、在教区内与堂区神父协商为堂区服务、或者其他的方式;所有选择都是个人决定,与教区无关。
教区主教李稣光签署: 二0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决定 抄报:中共江西省委统战部 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图片]天主教江西教区
2014年10月20日印[图片]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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