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记者缪宗翰台北1日电)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今天公告实施「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不但要求临时宗教活动参与者缴交身份证影本,更严禁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也禁止境外人员从事活动。
时隔12年,中国在2017年9月7日公布新的「宗教事务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中国国家宗教事务局1日在官网公告子法「宗教临时活动地点审批管理办法」,并宣布即日起实施。
据公告,凡要申请临时宗教活动地点,除了得提供申请代表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还得上缴「参加集体宗教活动的信教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经常居住地地址以及本人签名」。
新办法还规定,严禁在临时活动地点外设置宗教标识物、以临时活动地点名义开展社会活动、允许未取得或者已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人员以宗教教职人员身份从事活动、接受境外组织或者个人捐赠,允许境外人员从事活动等。
中国宗教事务条例2月上路至今,宗教管控更加严峻,甚至传出教会学校遭查封消息。
国立政治大学东亚研究所助理教授王韵日前在座谈活动指出,台湾、香港乃至欧美宗教人士过去能在默许下进入中国大陆活动,未成年的大陆民众也能参与宗教活动,但这些新法规都明文限制上述行为。
他说,这代表北京中央对地方基层送出信息:「过去你们跟境外宗教团体太好了,放任他们进去(中国),过去这些被默许的现象,会越来越小。」(编辑:杨升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