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网络上近日疯传由中国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出新增「二十类题材审查及规避」的指引,严格规限影视公司拍摄题材的内容。有国内教友导演担心,以后不能拍摄耶稣施行奇迹或有关驱魔的题材,妨碍大众了解教会。
该「指引」包括禁止宣扬灵物附体、妖魔鬼怪、轮回迷信;不得调侃宗教,尊重少数民族文化;现实题材禁拍社会黑暗面,要拍正常人美好生活;同性恋题材点到即止,要转为友情;三重题材,包括重大革命、重大人物及重大事件的严格审查;历史剧以正史为依归,人物主线不能杜撰等。
据悉,有关指引并没有正式出官方文件,只是提醒影视公司,选择题材时要注意这些事项。
一位从事教会影视拍摄的教友导演若瑟对「指引」表示无语,虽然第三条提出了不得调侃宗教,但第二条却是禁宣扬灵物附体之类的题材,「这显然与教会的理念有冲突」。
他解释:「我们教会最大的特点就是有圣迹(奇迹)发生,也会有附魔的现象,对于教会来说这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并且有些教会影视就是要表现这些圣迹或者附魔的现象,从而让人了解和认识教会,起到福传的作用。」
若瑟表示,当局这样限制,「是将教会的这类影视制作直接禁了」。他认为,这会减弱教会影视的神性表达,「如果拍耶稣圣传,就只能将耶稣作为一个普通人来看,不能拍他所显示的圣迹,这是令基督徒无法接受的」。
山东的尤神父对「指引」有两种不同的看法。他表示指引的第三条与民族宗教问题有关,「当局之所以将这条提出来,可能他们知晓这几年关于民族宗教问题越来越多,尤其是与当局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尖锐,所以他们才会采取缓和的态度」。
他指出,尤其是在之前当局拍摄有关抗日、国共内战、中共党史等影视剧时,「总会时不时将宗教团体作为假想敌,尤其是将基督宗教、藏传佛教等作为国民党同党来处理,故意丑化宗教,篡改史实,令民众信以为真,导致他们对这些宗教有极大的偏见」。
尤神父对当局的这种丑化宗教作法非常不满,他认为这是政府为了宣扬自己而故意将宗教丑化,抬高他们在民众心中的地位。
他还不满指引的第十二条「现实题材禁拍社会黑暗面,要拍正常人美好生活」。他不讳言,现实社会中就是黑暗面太多,「正常人哪有美好生活?连正常的宗教自由权利都没有,连最起码的人权都没有,何来美好?」
他又提到第十七条,「历史剧以正史为依归,人物主线不能杜撰」,他反问:「何为正史?是中共杜撰的历史吗?这岂不是荒唐?若按他们要求的制作,岂不是要制造出更多符合中共的虚假历史剧来给民众洗脑?」
不过,也有制作教会纪录片的教友认为新增的条文影响不大,身处东北的教友保禄对天亚社说:「在这之前就已经明白政治正确是首要的要求,这些指引只是更加具体而已。」
他又认为其中一些指引还是有比较良好的作用,比如尊重宗教和少数民族文化、改编剧要忠于原著,和真实事件改编时不得贬损他人的身份等,「有些都是客观存在的,不能因人们认为好或不好而重视或轻视」。不过,他坦言:「这些要求指引当然会让自己制作的内容有选择性的规避一些内容。」
上海影视制作人吴大熊对天亚社说,他们也有收到有关指引,他认为这个指引对影视界来说是「致命打击」,不仅不会引导影视走下去,反而会令影视更加衰弱,搞得风声鹤唳。
他忆述曾经从一位作家那里买了一部小说的影视改编权,也找了编剧来创作剧本,但「剧本却被迫改了二十多次,故事情节都已经不是原小说的面貌了,等同于再创作了一个故事」。
吴大熊又认为当局对艺术创作干预太多,不仅不利于艺术的创作,甚至会葬送艺术创作,「感觉又重新回到了文革(文化大革命)时期,只能拍样板戏了」。
从事编剧逾十多年的刘明指这次指引是历来最严厉的,「打击的也是整个影视行业,难道要昧着良心创作为中共粉饰太平、歌功颂德的影视剧?这也是不好创作」。
他指出,限制太多,就是连最起码的故事梗概都无法构造,谈何创作剧本、拍摄?刘明指出中共对艺术进行严苛的意识形态管理,会毁掉艺术创作,这只是政治宣传。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New rules to cripple Chinese Church's film industry https://www.ucanews.com/…/new-rules-to-cripple-chines…/888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