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教区关顾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组”主办的讲座上,讲者探讨教会对同性恋的看法以及牧养工作。
牧民小组联同“家庭价值关注组”、圣本笃堂“家庭牧民小组”于四月十三日假圣本笃堂举行讲座,题为“同性恋对我的信仰、家庭及子女的影响”。
讲者之一、教区关顾同性吸引人士牧民小组兼任秘书赖煜清探讨如何关顾同性吸引人士,他说主要原则是坚定但要去爱(Firm but Loving),即在捍卫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以及坚守教会对同性婚姻及同性性行为的原则同时,当切实地关顾同性吸引人士。
牧民小组将会在本港首次成立“勇力社小组”。源自美国的“勇力社”是获天主教会认可的组织,其宗旨是为那些具有同性吸引倾向,而又渴望按天主教会训导度贞洁生活的男女天主教徒提供灵性支援。
赖煜清说,教会区分“具同性吸引倾向”和“进行同性性行为”,并认为有同性吸引倾向并不是罪,因人类是按照天主的肖像而受造,故此不可能根据其性倾向而简单地把人定型。
他又称,教会不会把任何一个人定为“异性恋人士”或“同性恋人士”,每个人都是天主的受造物,藉着恩宠,成为祂的子女和后裔,获享永生。
另一部份则由新成立的教徒组织“家庭价值关注组”顾问郭伟基神父与该组副会长杨耀中主讲。郭神父本身也是上述牧民小组委员。
郭神父称,近期本港某些议员、平机会、艺人等高调提出要为“性倾向歧视法案”立法进行谘询,与此同时,普通市民及教徒大多或不甚了解,甚至漠不关心,以为只属“性小众”私人的事,与自己无关。他说,有人认为基于爱德,教徒实不应歧视任何人士,误以为该法案没有问题。
他们指出,根据种族、性别、残疾及家庭岗位“歧视条例”的骚扰及中伤条款,可从相关言论入罪,故此担心“性倾向歧视法案”会把同性恋及多性恋保障为不可批评的普世价值,或剥夺持不同意见人士的言论自由、良心自由、教育自由或宗教自由。
他们鼓励教友认清这项立法建议可能会衍生的问题;有关方面亦应向各界详细解释该法案在各社会层面如学校、职场、教会、工商界等可能做成的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