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教婚姻辅导会九月二十九日发表公开信,回应平等机会委员会的“歧视条例检讨谘询文件”,该会反对把“事实婚姻关系”看成为婚姻关系,也反对把“事实婚姻关系”纳入法律保护范围。
公婚会认为,平机会文件重新定义婚姻,建议将婚姻状况修订为伴侣关系状况,并藉着这“事实婚姻关系”给予同居人士等同婚姻关系的福利及保障,此举会瓦解婚姻制度。该会唿吁支持婚姻家庭及关心社会安定的人士于十月七日谘询期结束前,向平机会表达意见。
该会在公开信中指出,婚姻乃一男一女基于彼此相爱,承诺一生爱慕并尊重对方的结合关系,这种夫妇关系独一无二,跟“事实婚姻关系”,即同居截然不同。
公婚会公开信指出,婚姻的尊贵在于建设人类社会,而稳健的家庭亦有助建设和谐安定的社会,这些实质贡献都是“事实婚姻关系”所缺乏的。
该会说:“拒绝向非夫妻的同居人士赋予与婚姻关系相等的法律地位,并非不公义的事,反而是公义所要求的。因为家庭是社会的基石,也是社会稳定的基础。政府应该善用资源使家庭稳定。”
谈到修定法例对社会的影响,公婚会担心有关规定令雇主无从计算雇佣成本和开支;雇主、政府和社会均要为已婚者的家庭和同居者承担福利和房屋资助,带来更多混乱、争拗和诉讼。
另一方面,香港华人基督教联 会九月二十八日亦发表声明反对有关修订建议,认为此举只会模煳婚姻制度的独特和重要本质,更有推动同性婚姻之嫌,会动摇一男一女婚姻制度的基础。该会成员包括三百多间基督教会员堂。
该会相信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能保障家庭关系稳定及促进子女健康成长,相关修订亦会破坏香港现行“婚姻”的定义;这等于间接通过“性倾向歧视条例”,令教师、家长、宗教信徒以及任何人士都不可以表示“反对异性未婚同居及/或同性同居”,否则便有触犯法例之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