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台北讯】支持同性婚姻的民进党立法委员昨日(十月十六日)在立法院会议厅内召开两性婚姻公听会,坚持一夫一妻制度的“台湾守护家庭联盟”不仅在立法院门外马路上进行和平抗议活动,更有学者和专家在会议厅内提出法理情的解说,寻求立委的了解和支持。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举行“用平等的心把每一个人拥入宪法的怀抱—同性婚姻及同志收养议题”公听会,邀请相关部会、团体和专家学者代表与会。
与此同时,立法院外聚集了三百多人,高喊“一男一女,一婚一家”、“婚姻假平权,真毁家废婚”、“同志收养,孩子遭殃”等口号和布条,并表示同志婚姻会影响国家整体人口竞争力的发展。
护家盟秘书长张守一强调,修法将改变亲属间的称谓,传统伦理荡然无存,也有可能违宪,绝非立委尤美女在脸书上宣称的“我们没有要改变婚姻制度”,多元性别看似为同性婚姻争权利,但其实是“同性性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
台湾性别教育发展协会秘书郭大卫说,自己在学生时代也是同志,现在则选择与异性结婚,太太还怀了身孕。他表示自己曾有许多同性伴侣,部分只有肉体关系,而身边也有朋友罹患爱滋病,若让同性性行为合法,下一代教育就需向同性性行为敞开更大的门,但衍生的健康风险该由谁负责,因此要顾虑对整体风气的影响。
教育部性别平等委员会委员、中正大学教授曾品杰说,有基本人权不代表有同性婚姻权,婚姻涉及社会理解和普遍接受程度,具有较高的公共利益,同性婚姻欠缺自然生育,不适合比照异性婚姻看待,建议采“单点修法”来保障同志权益。
安提阿法律事务所律师孙立虹说,异性婚姻与同性婚姻本质不同,也与普世价值有关,但现在却视为“反正我要平等对待,不修法就是歧视我”。她认为,婚姻制度不但与公众价值相关,更是文化传统形成的制度,如果要改变,也须由公投决定。
为不同性倾向者争取婚姻权的民进党立委郑丽君、尤美女、萧美琴等人提出民法修正草案,主张将男女、夫妻、父母等用语,改为配偶、双亲,引发正反讨论。
尤美女指,法务部研议同性婚姻议题已久,但至今仍提不出对应法案,不论要修民法、另立特别法或直接修改现行法,她要求年底前应提出具体对案。
法务部次长陈明堂在公听会上点头答应,并回应说,法律有普遍性,若改变男女、夫妻等社会多数常态,“值得斟酌”。他举例,英国去年通过同性婚姻法,仍保留了“一男一女婚姻”未删除,而是另加“同性婚姻”用语。
郑丽君说,提案是要打破歧视,“恐同”是社会歧视的来源,法律不平等更是对歧视的“制度性巩固”;社会应反省,修法只是“还给他们应有的权利”,就算同志只有一个人,权利也不该被剥夺。
黄国钟律师则提出,用平等观念来讨论同性恋或同性婚姻议题,让他感到有点困惑。他以手指长短来作比喻: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到底这个平等是谁跟谁平等?
他指出,在最新一期《经济学人》杂志里,有一张世界同性性行为的地图。台湾从一九六六年以来,就已经是合法的,直到今天还是合法。那在首个犯罪问题上、历史上,曾经用妨害风化公共危险加以处理。德国一九三五年的旧刑法把同性性行为判很重的有期徒刑,还可以褫夺公权。
他提醒与会人士,今天要修改民法规定的时候,刑法上的问题要一并加以讨论,“我们承认同性婚姻的问题时,有没有通奸罪的问题?有没有重婚罪的问题?有没有近亲相奸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