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的12月1日,我们将迎来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的宣传主题仍是“行动起来,向‘零’艾滋迈进——共抗艾滋,共担责任,共享未来”,旨在号召全社会积极投身于艾滋病防治工作,共同承担防治责任和义务,群策群力,各展所长,遏制艾滋病的流行。
因为想到了“世界艾滋病日”,我打电话给几位长期在某地默默服务艾滋病患者的修女,向她们送去问候与祝福。其中一位修女在电话中这样说:“神父,请多为我们的工作祈祷!最让我难以面对的是,如今有那么多的年青人成了艾滋病感染者,可他们最怕的又是被其他人知道,所以不得不强打着精神像健康人那样工作和生活。这样反而无助于他们身心灵的健康和平安,感染其他人的机会也会更大……”
修女的话让我沉思良久!过去这些年来,本人因为工作的关系,也曾认识、接触了不少的艾滋病防治与关怀工作者、患者及其家属。老实说来,曾有一段时间,我也是那么的恐“艾”,自然也就恐惧那些与“艾”有“染”的人们。然而,随着对艾滋病知识的不断增加,尤其是和艾滋病防治及关怀工作者,同时也是和患者及其家属的直接接触,那种讳莫如深的恐惧感逐渐离我而去,代之而来的是对艾滋病防治与关怀工作者们的敬佩和感激,对患者及其家人的同情和理解。我因此也逐步地意识到,当许多人正在因着某种媒体的宣传报道来讨论和关注这种似乎离我们远隔千山万水的社会问题时,它也许正就在我们身边蔓延和传播;于是,不知不觉间,很多人其实是和他们自以为遥不可及的病毒在近距离地接触甚至被感染。但另一方面,又有很多人因为对艾滋病的无知和神经质般的恐惧而视之为洪水猛兽,唯恐避之不及。如下几个实例就是对这种现象的最好说明:
1)2011年4月间,当许多媒体都报道了一位安徽临泉的农村留守妇女,通过谎称自己有性病而吓退了试图强奸她的号称为“职业强奸犯”的男子戴庆成后,网上出现了“今后女性不妨通过谎称有艾滋病来保护自己”等令人啼笑皆非的留言。
2)2011年11月的一天,我收到几条同样的手机短信,有几个还是来自在我看来是相当有社会阅历和知识水平的人士:“最近不要在外面吃东西,尤其是大盘鸡、烧烤和凉拌菜。20000新疆人(艾滋病感染者)在东突反华分裂恐怖势力的指挥下涌进全国各个城市用自己的毒血滴到食物里。此事今天早晨已被公安部卫生部证实,河南省已有多人被感染,看到后马上告诉你关心的人,让他们也小心注意!!!”然而,就在当天晚上的新闻联播中,公安部和卫生部便正式声明说:“这纯属谣言……”
3)今年10月中,国务院法制办就商务部起草的《沐浴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该办法拟规定,沐浴场所应在显著位置设立禁止性病、艾滋病患者入浴的警示标志。此项规定一出,立即引发了包括艾滋病专家、沐浴业内人士、网友的热议,有以“公开歧视艾滋病人”为由而坚决反对的,也有“为了避嫌”而予以积极响应的。但到现在为止,此规定似乎又悄没声息地淡出了人们的视线。
毋庸置疑,上述三例几乎没有任何关系,但在我看来,它们却都反映了社会各界对艾滋病现象的无知和恐惧。然而,无知也罢,恐惧也好,现实依然是无情的:据世界卫生组织不久前发布的报告,截至目前,全球约有210万名年龄在10岁-19岁之间的青少年携带艾滋病病毒,且许多人没有得到使其保持健康并且预防传播所需的关爱和支持。此外,自从出现首例艾滋病感染者后,全世界已有7500万人被感染,目前尚有3500多万人是艾滋病病毒携带者,而我们中国目前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毒携带者人数也正在呈现快速增加的趋势,不能不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值此第26个世界艾滋病日。但愿全世界各国的政府和人民能够携起手来,采取科学、文明、有效的行动,让“向‘零’艾滋迈进”(零新增感染、零歧视、零死亡)的目标离我们不再遥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