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旅游业公司将起诉占领中环发起人之一戴耀廷,要求其赔偿该公司在占中示威期间蒙受的损失。可能还有其他公司也在考虑提起类似诉讼。
按照法律和社会政策,非蓄意导致某个特定受害者蒙受业务损失,并不受民事法保障。谁蒙受的损失,由谁自行承担。自由社会遵循市场原则,没有人能保证只要做生意就有利润。生活在自由社会中,就要作出这样的妥协。
这是有必要的,因为企业成败取决于很多因素,所以法律早已规定,公众(包括举行示威的人士)对企业并无法律责任。
举例来说,一家航空公司的飞行员罢工,必然会导致机场附近许多商家蒙受损失。但没有人因此觉得飞行员应为这些商家的损失负责。自由市场经济有许多特征,工业行动是其中之一。
此外,在同样情况下,有些企业可能举步维艰,有些却可能兴旺发展。最近示威期间,麦当劳、屈臣氏蒸馏水和7-Eleven便利店(还有众多不知名的雨伞生产商)显然发了一笔横财,但我们不能指望他们交出这些收益。
与索赔有关的法律行动还涉及到其他问题,有些牵涉到因果关系。何人或何事导致这些亏损出现呢?我们需要考虑一些可能性。
会是示威期间最引人注目的各组织或行动领导人吗?他们当中是否有任何人导致大批人群前往示威地点?无论按照常识或法律角度来看,答案都是否定的。
那些民众参与示威,是出于他们自己的意愿。在法律上,他们参加示威的决定会被视为一种新的介入因素,令运动领导人与商家损失之间再无任何因果关系。
实际上,如果想把示威者视为导致商家损失的原因,就必须把成千上万的示威者视为一个集体。
还有其他可能的原因。港府决定封锁被学生们占据的添美道示威地点及附近的露天场所,导致大批新抵达的示威者被迫滞留在附近街道上。
这就造成夏悫道和干诺道严重堵塞。可以这样推测:如果添美道附近公共空间未被封锁,附近街道未必会成为大批示威人群聚集的地方。
9月28日警方在夏悫道释放催泪瓦斯时,我亲眼目睹人潮向金钟道涌去,带走了夏悫道一些人流,却导致另一条主要街道也陷入拥堵。这说明港府可能也是导致商家损失的一个原因。
再有就是警方。一般认为,警方向手无寸铁的示威者使用催泪瓦斯,激发更多香港市民上街参与占领行动。
像港府一样,警方肯定是比示威群体更明显的起诉对象。而且,警方也像港府一样,有足够资源向商家提供赔偿。
还有即时决定终止旅行团来港的中央政府。我们可以假设,正是这个决定导致众多商家蒙受经济损失。那么,是否也应该向中央索赔呢?
实际上,一家企业的成败取决于多种因素,仅举其中几例:竞争、政治条件、一般经济条件及管理。据了解,在被占领地区拥有业务的众多大企业事先预料到形势,因此已制定应急预案,在示威期间一直照常运营,盈利也未受影响。
基于上述及其他原因,因示威而受影响的商家最好还是不要浪费金钱提起诉讼,这样做只是徒劳无益。
这些商家应该集中精力游说港府,要求当局考虑成立一个特别基金,负责赔偿受示威活动影响的小企业。而政府可以通过成立这一基金,展示其光明磊落的一面。毕竟,港府对最近几周爆发的大规模示威负有一定责任,而且在控制示威期间还判断失误,做出一些失当的决定。
本文作者是《香港法律学刊》主编,兼香港大学侵权法教授,着有《香港侵权法》一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