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在这数年间打大老虎,份外瞩目。香港方面,廉署在70年代成立,香港公职人员廉洁度一向极高,连新加坡及马来西亚等,都向香港取经,成立跟廉署相关的架构及制度。不过,环顾世界各地,包括已发展中的地区,公职人员申报利益制度,一向都会作出定期检讨。
许仕仁案经三年多的调查与起诉,终于审结了。许因藉公职收受近2,000万元利益,5项控罪罪成,最终被判7年半,新鸿基主席郭炳江则透过陈钜源与关雄生转交部份贿款,罪成入狱5年。
许案揭示要检讨
案件揭示香港的公职人员,纵然有高薪养廉的制度及廉洁的文化,许位列政府领导层第二把手,长期出任公职人员,包括财经事务局局长、积金局行政总监、行会成员及政务司长,曾有一度短时间,藉旋转门转了出去。当过私人财团顾问后,再次出任政府高官,无论品格审查以至利益申报制度,对出任公职期间继续收取财团利益,都可以瞒天过海,虽说是个别事件,但这实质是对港人一直信赖的廉洁奉公制度,适时给了一记耳光。中国人一向爱送礼,每逢过时过节,许多财团或商业机构,都会向公营机构、工作伙伴机构,甚至传媒,送出果篮、月饼券,还有一箱一箱的红酒。
笔者也听闻过一些驻港领事馆,每年都会向政府高官、行会成员或公营合作伙伴,送上果篮,果篮内有入口贵价水果及红酒,礼物包价格早已超出500元。笔者知悉有一些高官或公职人员代表,说到做到,透过秘书全部谢绝这些馈赠。香港人往往会说“幸好我们有ICAC”,但申报制度一向讲求自律,如他们没婉拒,特别是管理层没主动申报,外界根本难以监察。
范本涵盖113机构
有说廉署最近推出“公共机构成员行为守则范本”,涵盖全港113个公共机构,包括电力公司、煤气及巴士公司。由以往只容许公职人员收取500元以下礼物,收紧至就算是500元以下礼物,都应尽量避免收取,如婉拒不了,也应即时向上司申报,并有书面记录。收受礼物后如可以应把礼品送回送赠者,或交予慈善机构,不要自用。如是果篮,则应跟同事分享。当然,这个新指引既没有法律约束效力,也未必有助杜绝有意隐瞒的个案。但防微杜渐,过去有高官定期收受大批枝等水果,以至有说财团会送出最新运动健身产品等等。无论如何,香港是时候重新检讨整套制度,不单是延后利益,最重要是检讨完结后,必须按时落实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