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36人死,46人伤的跨年之际上海外滩严重踩踏事故,在三周后的1月21日由上海市政府公布了调查结果,认定这是一起对群众性活动预防准备不足、现场管理不力、应对处置不当而引发的拥挤踩踏,并造成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的公共安全责任事件。黄浦区政府对事件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黄浦公安分局对事件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上海市公安局对事件发生负有指导监督管理责任。黄浦区书记周伟、区长彭崧被双双撤职,包括二人内共有11名官员遭到处分。上海市纪委还通报了此前已经曝光的黄浦区主要领导,其中就包括周伟和彭崧,在事发当晚,借察看跨年活动之际在高档餐厅进行公款吃喝的细节,并称对此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将予以党纪政纪处分。21晚,上海黄浦区政府又发布消息称,外滩拥挤踩踏事件遇难者家属将获80万抚慰金。其中,50万为政府救助抚慰金,30万元为社会帮扶金。伤残人员的救助抚慰金额,将根据伤员救治、伤情和伤残鉴定等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面对公布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一些媒体的记者已经就一些盘桓已久的疑问,专访了联合调查组有关成员,包括下面的五个问题:疑问一:事隔21天才公布调查结果并问责,是否太迟?疑问二:问责以上海黄浦区官员为主,更高级别的官员没有出现在问责名单上,问责是否到位?问责依据何在?疑问三:“12.31”外滩踩踏为何定性为“事件”而不是“事故”?在问责方面,两者有什么重大区别?疑问四:对群众自发聚集性活动而非政府组织的公众活动,政府是否负有同样的责任?疑问五:踩踏事件后上海取消或暂停了部份人流密集的公共活动,是否有因噎废食之嫌?
特别针对定性问题,有关方面回应说,之所以定性为“事件”而非“事故”,是因为黄浦区政府去年已决定不再搞往年的“跨年灯光秀”,于是,导致踩踏灾难的人群是由“群众自发聚集”引起,而非政府组织的活动,但这绝非出于推卸责任和避重就轻的目的。
毋庸置疑,黄浦区区委书记、区长等人在豪华餐厅公款吃喝的行为本身已经严重违背了八项规定,理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但这并不是造成此次踩踏悲剧的直接原因。即使他们当晚没有离开活动现场,只要相应的预案和处置措施不到位,任他们几个官员也回天无术,不可能将蜂拥而至的人群及时分流和隔离。不但踩踏悲剧仍会发生,而且说不定他们几个也会被卷进去。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问责周伟等人的领导责任无可厚非,但绝不要把他们跨年夜在高档餐厅的所谓“公款吃喝”当成焦点,更不要成为给其他高级别官员的挡箭牌。否则就是对亡者的不敬、对生者的欺骗。被问责撤职的官员一定会有其他人来接替,但死者却不能复生,伤者也许要面对终生的残疾,留给他们家人心中的也将是难以言表的悲痛和伤害。只要调查和处理还没有触及到问题的根本,还没有把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随着时间的流逝,好了伤疤忘了痛,同样的悲剧说不定又会在其它什么地方发生,而这才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最大的悲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