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月教会内外都有讨论关于梵蒂冈是否会与中国政府达成「协议」, 或者, 以中国政府傲慢的态度来说, 说是「谈判结果」可能更为贴切。姑勿论是「协议」又好,「谈判结果」又好,教会给人的印象好像这只是神职人员的事,作为教友,根本无法、亦好像无权得知究竟是怎样一回事。
然而,若笔者对教理理解没有错,教友也是教会肢体的一部份,而且,是十分重要的部份,所以,笔者作为教友,也十分希望能有机会明白梵蒂冈对中国教会和中国人权状况的态度。作为教友,我感到长期以来被教导对教会事务只需持的态度是:「不要问,只要信。」
然则,笔者确实有几个问题很想请教一下教会高层的看法,因为都是涉及信仰原则,相信不应只以「和谐」、「宽恕」、「共融」或「慈悲」为由而把需要坚持的原则搁下。笔者这些问题都是老问题,关注中国教会的人士一直都会问的问题。
一,爱国会提倡「独立自主自办」,它是否梵蒂冈承认的天主教组织?既然不是, 那么,我们应该以甚么态度面对这样不被普世教会承认的组织?在这个组织担任要职的神职人员,教会想教友怎样面对他们?「宽恕」?「共融」?
二,主教任命是谁作主?名义上可能由国内的主教团去提议主教人选,但爱国会是凌驾在主教团之上,所以实际上可能由政府和爱国会去操纵。如果是爱国会,那普世教会的位置在哪里?为何全世界教区的主教是要教宗任命,中国有些「主教」却可以由爱国会任命,教廷只得期后决定是否可以考虑承认这些「主教」的身份呢?
三,中国教会的「分裂」是由谁造成呢?是国内的「地下教会团体」吗?这些不愿登记成为政府承认的教会神职人员,无法正常进行他们的教会职务,无法所谓「发展」教会,他们就不应继续存在吗?如果不是中国政府自圆其说地推动「独立自主自办」,这些神长和教友会长期成为「地下」吗?那么,普世教会想我们怎样看待「地下团体」?「地下团体」的主教苏哲民(亦称苏志民)仍然失踪,普世教会是否应继续要求中国政府交代?还是,大家不要再提这位主教,当没事发生?
教会以外,中国存在众多恶劣的人权问题,我们的教会是否也应该为公义而发声? 浙江省教会的教堂被拆十字架,我们是否也可以视而不见,见而不谈?像最近失踪的维权律师江天勇和众多因言获罪还在狱中的维权人士,还有千千万万受徵地拆迁影响而长年上访颠沛流离的访民, 我们教会是否也是要採取「视而不见,见而不谈」的态度?
在这些背景下, 梵蒂冈和中国政府能以甚么「协商」?
•香港天主教正义和平 委员会 www.hkjp.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