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技术发达的年代,年青人总是「机不离手」,无论是生活百趣;还是天灾人祸,众人的第一反应都是「拍」。在这个全民导演的文化里,每个社交平台就好像专属的新闻台一样,各自表述着各自的立场与见解。同样地,网友的留言则顿时变成「公审」,在忽略理性思考,以及对前因后果的理解下,无责任地肆意「评论」。诸如众多的例子,都提示着我们忽视了对「被评论者」的感受。在法庭,控辩双方处于平等的关系,每人都有发言及辩解的机会;但在网络世界,你只得选择「潜水」,让网民冷静过后再悄悄地「浦上水面」。
网络欺凌;亦有翻译为网络暴力,笔者认为香港学者宋昭勋教授的定义最为到位,他认为网络欺凌是「一个儿童或青少年不断通过互联网和手机等网络传播技术以文字、图片等形式折磨、威胁、伤害、骚扰、羞辱另一儿童或青少年之行为。」的确,网络欺凌的「惯犯」多为年青人,这基于他们是最熟悉科技器材及视频剪接软件的群体。根据教育暨青年局2015年颁布的《本地学制正规教育基本学力要求》,小学阶段信息技术的学习内容包括生活中如何使用网络资讯,以及透过互联网信息工具表达意见等。中学则教授有关绘图及图像制作软件的运用,以及多媒体作品发布的技术等。但相对于这些技术性的操作,笔者认为学校更应把重点放在学生心智及行为上的发展,亦即为他们建立「网络素养」。
按照该《基本学力要求》有关道德与责任的建议内容,具体并详细地描写有关建立「网络素养」的教学目标,而道德就是尊重他人的精神;责任就是自我规范的标准。但对于「专科专教」的教师来说,相关内容并非其教育强项。笔者建议学校可透过「跨学科课程」,以主题式教学让学生学习如何正确使用信息技术。例如公民科、电脑科与中文科合作,以制作新闻节目为教学主题。过程中,让学生透过搜集及分析社会时事数据,建立其理性分析及批判思考。再以幕前幕后的分工合作,使学生掌握写稿、演讲、拍摄及后期制作等技术,让师生共同完成整个实作流程。一来可打破固有教学的框架及模式;二来亦能增强学生的团体感,渐渐地,为学生建立一套善用网络的思想与价值观。而人与人之间面对面讨论与交流的经验,亦提醒学生虚拟世界并不能取代真实生活。
古语有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网络世界方便了人类的生活,却使人忽略了对言行的责任与承担。教育同工们,愿一起努力,以培育有良心、有善心的学生,以免十数年后教出来的是一批「高科技罪犯」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