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李克强总理去年签署的中国国务院令:《宗教事务条例》,条例将于二月一日起实施。
在传出《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后,引起了很大的关注,因为这个条例本身就是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条例根本就没有按照宪法保障公民的信仰自由。
在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即将要施行前夕,大陆有关政府部门开始在宗教团体内部进行探风,询问该条例施行会有何反响?是否有反对的声音?
大陆当局紧盯发布后的反应,完全是一种不自信的表现,不仅仅是因为该条例违宪,更主要的是该条例根本就没有保障信仰团体及个人的权力,更多的是对信仰团体及个人的束缚。
比如圣诞节前后,无论是网路上,还是在现实社会中,诋毁及反对天主教、基督教的言论及行为比比皆是,给基督宗教团体造成了很大的困扰,甚至造成社会裂痕。但这个时候,大陆的有关部门却没有按照条例来保护宗教团体及个人的信仰权力,也没有惩治诋毁的团体及个人,足以证明这则条例只是用来束缚宗教团体及个人的,根本就没有保护意义。
更早一些时候,浙江省拆除十字架及教堂风波;去年底,陕西周至教区涝峪镇纸房天主堂被强拆;今年一月初,山西临汾基督新教金登台教堂被炸毁等。尤其两座教堂被强拆及炸毁,只距离修订后的《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前仅仅一个月左右。
这更加证明《宗教事务条例》根本就不具有保护宗教团体及个人的意义,往往在宗教团体及个人受到攻击及迫害时,仅仅是一纸空文。但在控制教会方面,这个条例却成为了大陆当局的法宝,来约束及不合理地管制宗教团体及个人。
在第一章总则第二条中说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但在第四条中则说「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等违法活动。」仅仅「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来直接剔除了作为学生的信仰自由的权力,把学生排除在「公民」之外。也造成了很多学校以此,以及所谓的相关教育法规来处理有信仰的学生在学校的信仰活动,甚至要求学生拒绝有神论,而接受大陆当局的无神论。这不仅仅是侵犯了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力,也侵犯了公民接受平等教育的权力,单一给学生灌输无神论,与纳粹洗脑教育无异。
大陆当局对之所以紧盯《宗教事务条例》发布后的反应,就是怕这个条例再次推出来后,会受到宗教团体及个人的反对及抗议。因为这则条例的制定就是违宪的,再次修订更是继续违宪,也是对宗教团体及个人的继续打压和束缚。为了让宗教团体及个人能够接受并施行这个条例,在修订发布后,就从上到下,组织宗教团体学习这个条例,由宗教部门的人进行讲解读,是要宗教团体及个人必须接受这个条例。
虽然国家主席习近平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但以前后矛盾的条例作为法律的依据,加上人治的执法者,只眈视自己的利益,偏颇权贵地执法,受害的都是无权无势的老百姓,但这伤害最终只会由国家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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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海鸥,大陆天主教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