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留港的一个移民家庭,带着一岁大的女童,向一家收容所求助。这家庭遗失了旅游证件,已经坐牢两个星期,他们在这个城市举目无亲。虽然有神父向他们提供栖身之所,但是不久以后,他们决定离开收容所,因为他们不能遵守机构的规章,他们带同小孩回到街上露宿。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是,到底要不要帮助这个家庭?收容所依然向他们伸出援手,但是他们不开心,也不愿意留在那里。
教宗方济各最近接受访问时表示,毋须为直接捐钱给穷人感到迟疑。我们总是提出许多问题:为甚么我们应该帮助他们,特别是当他们不愿意入住一家教会收容所?
布施,即向穷人捐赠金钱或物资,是基督徒的一个基本且无可争辩的义务。许多时候,我们比较喜欢有组织的布施方式,比如我们捐钱给致力于满足特定需要的机构或慈善团体,例如是明爱或其他慈善组织。
教宗不断倡导,基督徒要向个别人士布施。无疑,这有时会比较棘手,因为我们不肯定寻求援助的人是真还是假。认为不应该直接向穷人施予金钱的言论坚称,这做法带来一些不诚实的专业乞丐,以及助长一种非常不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是真正帮助穷人自立。因此,我们宁愿选择一种正当且有组织的方式,去帮助穷苦大众。
可是,基于重要理由,我们有必要听听教宗的呼吁:向穷人慷慨解囊。最重要的原因是,直接施予金钱,当做得正确的话,就可以促使施予者和接受者之间的交往和接触——这是慈善机构往往做不到的。这种人与人之间的接触,是人类休戚相关、团结一致的必要先决条件,承认我们确实是看守弟兄姊妹的人。
教宗方济各在访问中指出,「把几毛钱投给穷人」并不足够。他强调,「注视有需要者的眼睛以及触摸他们的手」,给予他们尊严,这才是基督徒行善的真正标记。教宗解释说,我们应当向那些行乞的人说句「你好」和「你好吗?」教宗说,有些人也许认为,「我给他钱,而他只把钱用来买一杯酒!」教宗便开玩笑地回答:「一杯酒就是他生命中唯一让他开心的!」
我们轻易地说:「看,那家伙连怎样负责任地用钱也不知道。我为甚么要给他更多钱呢?」可是,这会不会是个伪善的看法?我们未能认清的是,生活在相对比较富裕城市的人,不知有过多少次也把自己的金钱挥霍在非必需品上,如一盒香烟、一杯冻咖啡、一瓶酒、一双新鞋等等。
教宗的这个想法对基督徒来说并不新奇。耶稣说:「求你的,就给他;愿向你借贷的,你不要拒绝」(玛窦五42)。布施,不只是施予,同样要留意的,是与贫穷人交往,彼此建立情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