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天主教学者及医生指出,目前在台湾逐渐流行的“代理孕母”现象,是“侵害亲子伦理,违反人的尊严,割裂母职”的恶劣行为。
他们呼吁政府应该立法禁止这种败坏风气,对不孕夫妇应该推展怀孕率更高、更合乎人性与尊严的“自然生殖技术”。
台湾媒体早前报道,警方发现两名本地男子付费与乌兹别克女子假结婚,以人工受孕生育“金色洋娃娃”的混血子女的事件,再次引起对代理孕母的议论。
台湾《人工生殖法》于二零零七年生效,但未包括代理孕母条例。此法的目的是为治疗不孕,而非作为创造生命的行为,并规定手术对象仅限于不孕夫妻。
草案在二零零三年推出时,原包含代理孕母条例,得到不少医学和法律界赞成,但受到天主教、基督教和佛教等宗教界强力反对而被搁置。代理孕母虽然违法,但在互联网上不难找到这类仲介机构的广告。
天主教辅仁大学生命伦理研究中心主任艾立勤(Louis Aldrich)神父对天亚社说,在草案中有关代理孕母条例的最大错误,是把女性身体和胎儿视为“工具”,把亲子关系非人化。
艾神父续说,一旦通过代理孕母条例,可能会有团体进一步要求同性婚姻合法化,以及同性恋者拥有子女的权利。
他也指出,政府甚至可以利用优生学来改善人口品质为由,借着试管婴儿、代理孕母等科技,合法地制造“天才”的下一代。
天主教耕莘医院家庭医学科主治医师戴爱仁修女(图左)和妇产科主治医师张正坤(图右),也主张禁止代理孕母。戴修女告诉天亚社,天主教会为不孕夫妇提供“克灵顿模式生殖照护”,目前全台湾祇有耕莘医院正在推展。
这位耶稣圣心会修女说,这种自然生殖技术是一门科学,促使妇女能够对自己生殖力有绝对的自主权,了解生育及不孕的自然过程。它也是专注于医疗、外科手术及关乎自然生殖机制和功能的科学。
她指出,耕莘医院的病例显示,不少人工受孕失败的夫妇前来接受自然生殖技术后,都能成功获得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