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亚社.香港讯】裁判法院六月廿五日就香港首宗“代客探监”案作出宣判,三名职员承认串谋欺诈被判监两个月。教友监狱福传组织总干事认为,事件有助提醒义工紧守探监规则。
警方及惩教署早前联手侦破这宗案件,拘捕了连集团主脑在内的三男六女。同案六名被告不认罪,将于下月受审。
案情指出,认罪的三名家庭主妇以港币卅五元(四点五美元)时薪受雇于代客探监公司,讹称自己是荔枝角收押所囚犯的朋友,为不同囚犯代带香烟和食物多达十数次,触犯了串谋欺诈罪。
辩方律师求情时说,三名被告并非主脑,为帮补家计才犯案,低估法律的严重后果,现已深感后悔。
但裁判官指出,三名被告虽然祇是前线员工,但缺少她们,此类犯罪活动无法执行。他又表示,没有证据指三人涉及妨碍司法公正,但不法分子会循此途径向囚犯传话,法庭必须判处监禁作为惩罚以发出清晰讯息。
据媒体报道,“曙光用品公司”派员到收押所外派传单宣称可代客探监,服务包括探监、向囚犯送香烟和食物、传递口讯等,收取费用由一百二十元到最高三百九十二元。
卧底探员于前年假扮囚犯亲友接触该公司,曾两次与其中两名被告见面时要求她们向伪装囚犯的警员传话,最终由其中一位被告代传口讯,于是警方采取拘捕行动。
一名已退休的惩教署职员对天亚社说,代客探监的最严重后果可能是构成妨碍司法公正。他解释,监狱除了服刑的囚犯,还有等候审讯的疑犯,“代客探监人士可传口讯给那些押候犯,要求他们一力承担罪行,以协助其他人脱罪”。
他续说,亲友祇能每半个月探望囚犯一次,押候犯却可以天天探望,传递讯息的机会也容易得多。他不讳言:“这种情况时有发生,但因没有实质证据,所以警方要派出卧底探员才能收集资料。”
这位天主教徒强调,收取金钱去探监是违法行为,不过即使由义工传达口讯,若证实动机不良,也有可能被起诉入罪。
香港天主教会为体现对弱势社群的关怀,有两个信徒善会专门探访在囚人士,其中二零零二年成立的“天主教香港教区教友监狱福传组织”有十五个成员团体,共一百多名义工定期到不同监仓探望囚友。
该组织的总干事张润安对天亚社说,当媒体上出现与探监服务相关的报道时,他们都会用作例子与会员分享和检讨,提醒教友服务时避免触犯法例。
此外,他们又常为会员举办培训和研习班,邀请惩教署职员讲解探监指引、守则和法例,又请心理学家和社工讲解移情和反移情的作用等,还有资深的探监教友、神父和执事分享经验。
张润安说,有些人可能会为利益而做违规的事,但也有可能是“好心做坏事”。
他指出:“义工可能会因人之常情、过度同情等心理而做出了不当行为,我们不希望他们在服务时因感情投向而做出一些不应该做的事情,所以需要教导义工懂得抽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