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明国家已经开启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潮流时,乌干达议会20日通过法案规定判同性恋终身监禁已经算是网开一面,因为之前的草案是判死刑!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 27日特别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深切关注,并呼吁乌干达总统不要签署该法案、使之成为国家法律。
联合国新闻中心报导,根据乌干达议会此次通过的法案条文,同性性行为将被判以无期徒刑;同时,“宣扬同性恋行为”也属于严重犯罪,触犯者将因此入狱监禁。乌干达议会表示,这次通过的刑法规范看似“严苛”,但已法外留情。因为于2009年提交审议的草案版本中曾规定,一旦发现“严重同性恋倾向者”发生同性性行为就必须重判死刑;此次推出的更新版法案已经对同性恋者“网开一面”,并因此得到大多数议员的支持。
上述立法正巧呼应了《台北时报》前副主编、现任自由记者寇谧将(J. Michael Cole)21日公开发表在部落格的文章〈极端基督教派对台湾的渗透〉(The extremist Christian infiltration of Taiwan,中译:William Tsai)一文中指出,“国际祷告殿”(IHOP)这样的组织“在乌干达,他们的发言已经到了公然鼓励杀害同性恋者的地步。”
而寇谧将提醒台湾人注意,“那些在台湾带头反对同性婚姻,同时也耐人寻味地在中小学推行‘真爱立约’守贞运动的团体,全都属于同一个松散网络,网络的中心则可回溯到美国境内的极右翼福音派基督教会。台湾的许多基督教长执人物都曾在全天候连续祷告的国际祷告殿,以及魏格纳国际领袖学院(Wagner Institute) 接受神学训练(这两个机构在我的调查中一再出现),……。”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Office of the United Nations High Commissioner for Human Rights,OHCHR)在27日发表的声明中指出,乌干达议会通过的该法案不仅将严重危害该国社会中LGBT─女同性恋者(Lesbian)、男同性恋者(Gay)、双性恋(Bisexual)及跨性别(Transgender)人群的基本人权,同时将对该国人权捍卫者的工作以及应对爱滋病的努力产生负面影响。
声明中表示,乌干达的同性恋者是处境脆弱、被社会边缘化的少数群体,且长期面临暴力和歧视。如果该国总统正式签署该法案,将进一步加强针对他们的污名和偏见,使歧视制度化。
人权高专办就此指出,该法案的相关条文明显违反了由《乌干达宪法》、《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及《非洲人权与民族权宪章》所保护的个人自由、隐私、不歧视,以及言论、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当局有责任防止歧视,而且无权因为大多数人不认同少数群体便剥夺其基本权利。
声明强调,所有的人,包括同性恋、双性恋及跨性别者,都平等享有相同的人权和国家的充分保护。
人权高专办在声明中呼吁乌干达总统积极致力于保障和促进人权,不要签署反同性恋法案、使之成为国家法律。同时,声明敦促乌干达尽快废除在殖民地时代产生的、已经不合时宜的将自愿同性关系定罪的刑法条款,并采取紧急措施,确保同性恋人群得到有效保护,免遭暴力和歧视的伤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