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泰国严格禁止为牟利而出租子宫。该国有关代孕服务的法律于7月30日生效,旨在更完善保护新生儿和禁止商业代孕,尤其是替外国伴侣代孕。因着这道法律,诊所提供代孕服务,包括购买和贩卖精子、卵子和出租代孕母亲的子宫,都是非法行为。
据意大利《前途报》报导,到目前为止,泰国代孕服务非常普遍,因此世界各地的伴侣,连同性伴侣也都视泰国为代孕生子的首选地点。泰国新的代孕法律规定,唯有无子嗣的已婚夫妻才能请医生开立证明,在医院施行人工生殖,但这道法律禁止泰国国民替外国伴侣代孕。泰国国民及其外籍配偶则必须等到结婚满三年后才能申请代孕服务。公家机关将逐一审核案件,批准代孕。
这道新法律严格规定,只有申请代孕服务者的亲姊妹才能出借子宫,协助代孕;但若申请代孕服务者没有姊妹,法律允许他们在家族外寻找代孕母亲。违反这道法律的医生可处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和高额罚款,商业代孕母亲可处以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违反这道法律的伴侣可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促使泰国政府和国会立法禁止商业代孕服务的是几桩有关案件。第一桩案件是一对澳洲夫妻在泰国“订做”婴儿后,由于男婴患有唐氏症而将他遗弃给代孕母亲。第二桩案件是一名日本男子透过代孕母亲生下16个子女,他的目标是要生1百个子女。
最近一桩轰动世界的案件是一对同性伴侣自今年年初便在泰国争取由代孕母亲所生下的女婴。这位代孕母亲于今年元月产下女婴后改变主意,拒绝让这对同性伴侣带走女婴。她解释拒绝让女婴离开的原因,是她发现女婴将在同性恋家庭中成长。然而,这对同性伴侣先前已按照泰国的旧规范领养女婴,这个旧规范今年2月才废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