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最高法院暂缓向司铎和修女征税。该些修女在政府提供资金的教育机构工作,当局要求她们为所得工资缴交入息税。
最高法院五月九日要求当局维持对此类收入免税的现状,并同意就泰米尔纳德邦马德拉斯高等法院的一项命令所提出的上诉进行听证。
最高法院受理了方济各会玛利亚传教修会对三月二十日,邦法院所下达的命令所提出的质疑,命令状表明不应豁免从政府获取工资的传教士、天主教司铎与修女的赋税。
最高法院公布将在八月七日对该案作最后一次听证。
泰米尔纳德邦主教团的执行秘书萨哈亚拉杰(Sahayaraj)神父说:「我们很高兴得到暂缓。」
他说,当地教会坚决为该案奋战。
他对天亚社说,没有任何天主教神父与修道人,在政府援助的教育机构里服务时收受个人收入,因为他们的工资都上缴给了所属修会或会院,「因此,不能要求他们缴税」。
邦法院下令终止这一豁免,其理由是他们以私人身份获取工资,而他们上缴工资只能被看作其「使用」工资的一种方式。
法院的命令阐述,他们所选择的「使用法」,不应得到免税。
该案可追溯到二零一五年,当时泰米尔纳德邦的税务局指示政府提供资金的教育机构要从神父、修士和修女的工资中扣税,结束长期以来对他们免税的惯例。
教会官员在最高法院对这一变动提出质疑。起初,法院对所得税的命令不予理会。然而,税务局就法院的命令提出了上诉。
萨哈亚拉杰神父告诉天亚社,最初邦法院认同,因司铎与修女们已发神贫愿,并把自己个人的收入上缴给了教会,其收入实际不应计入他们个人收入中,因此他们也不应纳税。
他说,在泰米尔纳德邦,约有五千司铎、修女、修士在二千八百多所教育机构工作,它们由教会管理但得到政府资助。神父说:「政府也应考虑到他们所作出的巨大贡献,他们帮助国家教育了几百万学生,尤其是穷人。」
即使印度在一九四七年从英国的统治下独立之前,凡在国家所提供资金的机构教书的天主教修道人都豁免赋税。
二零一五年,南部的喀拉拉邦结束了这惯例,开始从修道人的工资中扣税。在印度北部,少数司铎和修女在政府所提供资金的学校内任职;贾坎德等邦允许他们免税,而其他邦要求其赋税。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律师表示,最高法院审理的结果将波及全国各地,包括诸如贾坎德等邦。
【完】天亚社英文新闻:
Indian court suspends tax on priests, nu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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