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新闻网)继韩国司法部门咨询机构性别平等政策委员会日前针对现行的堕胎法规提出若干「意见」后,该国主教发表了一份文件,坚决反对堕胎除罪化。韩国主教表示,性平委员会的唯一目标是「以女性自决权的名义」促成堕胎合法化,但是女性的自决权「无论如何都不能高过于生命权」。「这是因为胎儿跟母亲是独立分开的生命个体」。
该国主教指出,「完全废除有关堕胎的罪行,违反了宪法中保护儿童生命的原则。国家早已通过一系列的判决表达了这点。宪法法院也于2019年4月11日承认胚胎是个活生生的生命,因此需要受到保护」。接著,韩国神长引用了其它国家堕胎合法化的例子,指出「即使是在允许堕胎的地方,也不能在特定的妊娠周数以上进行堕胎,而且无论如何都需要事先咨询」。
「胚胎发育得越成熟,堕胎时母亲健康受损的可能性就越大。与其把堕胎除罪化,倒不如创造适当的条件来共同承担责任,包括男女之间,以及国家和社会之间的责任。怀孕生子的问题远超过个人的决策范围」。再者,韩国主教团也对于传播媒体支持性平委员会这项举措,表示大为不满,因为「它们试图把原本被视为罪行的事,塑造成一项权利」。神长们最后表示,「教会要求这种复杂的法律不能以多数表决来改变,不可忽视基于人类生命尊严的普世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