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座驻联合国日内瓦办公室的常任观察员托马西总主教,21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第48届大会上发言,强调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不可忘记发展中国家的需要。
托马西总主教指出,保护知识产权是维护人权的一项,它能令人类的文明进步。 但为能获得真正的利益,尤其是令发展中的国家得到利益,则需要根据平等的法则来修订保护知识产权法律。
托马西总主教说,保护知识产权制度能促进文学、科学、艺术的生产和为公众利益的发明。作家、发明家的主权应该受到承认,他们也应该获得一定的酬报。但是,具有强烈保护性的制度可能令经济成长增加但也能令经济成长受到限制,这需要看实行保护制度地方的情况。事实上,发展中国家的经济会因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过分严格而在短期内受到损失。一些主张实行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人认为这个措施能够吸引更多新科技的流入,令文化场所和工业得以兴盛,并能更快速地减少发展中国家与先进国家科技方面的差距。托马西总主教强调,必须承认加强实行知识产权本身并不能带来益处。因为要获得利益,还需要看这些国家吸收和发展科技与新产品的能力。托马西总主教于是提出3个基本事项请在场人士注意,就是:第一,促进中学与大学培育工作,因为如果提高教育水平与合格的人力资本,才有能力适应新科技。第二,吸收外来科技以增加生产,有赖于本地企业的研究和开拓工作。这意味着需要推动一个“有效的科技政策”,来达到本国企业的科技现代化。更进一步,需要发展金融市场,令发展中国家在遇到与科技发展有关的重大危险时有能力自己处理。第三,许多国家中,研究机构无法将它们的发明有效地打入市场。这样,实行更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不仅令它们的发明更加无法打入市场,同时也阻碍了研究机构和企业签订开发新科技的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