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梵蒂冈电台讯)教宗方济各3月4日批准了关于管理真福和圣人列品案的财政新规则,同时废除了先前圣若望保禄二世教宗于1983年批准的有关规定。新规则从今年3月4日起试行3年。
圣座封圣部3月10日公布了教宗方济各批准的新规则,指出真福和圣人列品案因其复杂性,需要付出大量的工作和经费。现在,封圣部意欲使有关的财务更加透明、清澈及到位,让列圣品案的提诉人和相关教区主教更多地参与。
列圣品案是整个教会的一项公益,它一旦进入圣座审核的阶段,除了提诉人提供捐助外,圣座应负责所需经费,监督有关的酬金及费用是否适度,使列圣品案件的进行能畅通无阻。
列圣品案提诉人应建立一个财务基金,支付所需费用。这个基金由个人和团体捐助,并因特殊性质,被视为“热心事业基金”。基金管理人必须严格遵守捐助者的意向,定期更新账目,每年制定预算,将之呈交给提诉人以便获得批准,同时也要将预算副本寄送给列圣品案申请人。
若提诉人意欲将基金用于其它目的,即使是其中的一部分,也必须获得圣座封圣部的准许。此外,若提诉人收到列品案的预算并及时予以批准后,应将副本呈交给有关当局以便接受监督。若参与列圣品案的有关各方在财政管理上没有履行职责或滥用职权,封圣部便有权执行纪律。
在举行了册封真福或封圣典礼之后,基金管理人应汇报财物管理总况以求获得通过。封圣之后,若有剩余基金,封圣部将以圣座的名义予以支配,同时会考虑提诉人对使用这笔基金所提出的要求。在履行了上述规定后,列圣品基金和申请案便结束存在。
圣座封圣部的新规则最后表示,在封圣部内已设立了一个“团结互助基金”,以列圣品提诉人或任何其它来源的奉献来维持。在一个进入圣座审批阶段的列圣品案确实难以支付费用的情况下,提诉人可以通过正常途径向封圣部申请援助。不过,在提出申请前应先核实自己基金的财经状况,确定不会再得到其它的援助金。在这种情况下,封圣部将酌情考虑。 |